廣東簡化單獨兩孩審批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5-09 來源: 健康報
5月6日,廣東省衛生計生委下發通知明確,今後該省單獨夫婦申請生育二孩,只需攜帶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到規定的審批機構領取並填寫申請審批表,即可一站式辦理全部手續。
這意味著,申請單獨兩孩的夫婦既無需父母回戶籍地開具獨生子女證明,也無需再持《再生育申請表》回各自單位蓋章,申請流程大幅簡化。此前需要提供的頭胎子女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亦不再需要。
通知明確,在獨生子女身份核實方面,審批機構收到當事人的申請材料後,應通過查詢人口資訊系統和計生獎勵發放系統核查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對符合條件的應即時辦理審批手續。通過以上系統無法核實、申請人填報資料與計劃生育檔案資訊不一致或有群眾舉報的,應通過聯繫或實地走訪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工作單位進一步核查。對無法核查獨生子女身份的,審批機構應依據申請人簽署的《“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承諾書》在規定時限內先辦理審批手續;對事後查實不符合條件的,將根據有關規定及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書,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為滿足跨市和跨省婚嫁人口的特殊需要,通知規定,單獨夫婦戶籍不在省內同一個地級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戶籍地的,可由夫婦雙方向男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單獨夫婦一方為廣東省戶籍、另一方為外省戶籍的,可自願選擇由夫婦雙方向廣東省一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通知明確,取消此前所要求的15天公示制度,並針對不同情形設定相應時間,防止審批拖遝推諉。如單獨夫婦為省內同一地級以上市戶籍的,審批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為省內不同地級以上市戶籍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為跨省戶籍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通知指出,省衛生計生委將把資訊核查工作納入各地各單位的計生年度考核,對不積極配合資訊核查工作的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追究責任。審批工作中嚴禁搭車收費,嚴禁增設附加條件,嚴禁違規審批,對推諉、拖延、刁難群眾的,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