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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調查:醫調委靠中立化解糾紛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5-06   來源: 人民日報

  【核心閱讀】

  天津醫調委有一些“法寶”:制度上,1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必須經醫調委調解,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必須加入醫療責任保險。資金上,政府出資購買服務,保證了醫調委的第三方獨立性。但進一步發展也面臨瓶頸:目前還存在人手不夠、工作壓力大等問題,面對醫鬧時效果也相對有限。

  羅欣(化名)的母親因摔傷右髖入住天津某三甲醫院,接受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術,沒想到手術後出現急性心梗,搶救無效死亡。羅欣不能接受“換個髖關節人卻沒了”的結果,來到了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為他們調解的是剛從天津市和平區醫學會退休的主治醫師姜兆理。雙方在陳述時,羅欣的話不多,只提出10萬元的賠償,醫院的代表卻強硬地堅持“是手術風險的範疇”。

  “心電圖有明確異常時有沒有請心臟科會診?有沒有針對心臟問題的術前討論和評估?”姜兆理向院方提出了非常專業的問題。他還諮詢了專家委員會的意見,專家認為,醫方對患者心臟疾病未予術前評估和討論,術後關注不夠,存在過失,但患者的死亡其自身疾病佔主要因素,故醫方應承擔30%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應賠償20.5萬元。羅欣和院方都接受了調解結果。

  這是天津市醫調委經手的一個案例。近年來,醫患矛盾較突出,各地紛紛建立醫調組織。醫調委有效嗎?靠什麼路徑保障效果?記者展開調研。

  靠制度叫停醫患私了

  天津市醫調委成立之前,出了糾紛,花錢私了往往是很多醫院的選擇。

  “那時,醫療糾紛主要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解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解決。”天津市衛生局醫療服務監管處處長葛樂介紹,“三種途徑各有弊端。醫患雙方協商常常由於情緒激動、矛盾激化而談不攏;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人們通常認為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是一家人,難免袒護醫院;到人民法院訴訟,程式複雜,一個案件常常要拖幾年甚至十幾年,耗不起。”

  這種情況下,為了向醫院施壓,有的患者毆打醫生、停屍鬧喪、強佔病房,甚至出現了職業“醫鬧”。在各醫院的院長們看來,最頭疼的不是患者依法維權而是“醫鬧”,醫院只能和患者私了,花錢買平安,進而形成“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不良示範。

  2009年2月1日,天津率先在全國頒布實施了第一個省級人民政府令《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建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兩項機制,斷絕了私了的後路。

  辦法規定,索賠金額1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無權自行協商解決,必須經醫調委調解。違反規定私了的醫療機構可能面臨黨政領導免職、醫療機構降低等級、與財政補助掛鉤的考核一票否決等嚴厲處罰。

  醫院不能再隨便出錢賠償患者,並不意味著患者的正當權益無法保障,取代醫院進行賠付的是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理賠業務的保險公司。2009年起,天津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和市衛生局簽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承諾書》,加入醫療責任保險。每家醫院根據醫療服務數量繳納不同數額的保費,保費與醫療責任賠付掛鉤,醫療糾紛少、賠付額低的醫院,下一年度續保費用優惠幅度最高可達50%,反之續保費用最高漲幅可達上一年度的3.5倍。

  2008年天津市發生醫療糾紛1142件;而2009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發生醫療糾紛439件,比2008年相比下降62%。

  靠獨立、專業保公正

  天津市司法局基層處處長杜軍介紹,天津推行的獨立第三方調解的方式不收取任何費用,由政府全額出資購買服務,確保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地位。醫調委的辦公地點、經費及調解員工資均由天津市政府支援。

  天津醫調委主任歐陽澍介紹,醫調委共有專職人員22人,其中從事調解工作的19人。每次調解由一名調解員和一名助理調解員參加。調解員都是有著醫學工作或政法工作經歷的老同志擔任,助理調解員是法學和醫學專業的大學畢業生擔任。來到醫調委的糾紛雙方都要在調解員的主持下,走厘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賠償的程式。

  此外,天津從全市醫療機構遴選了具有豐富臨床經驗和醫學鑒定經歷的211名醫學專家,28名法學和保險領域的專家,組成了專家諮詢委員會。

  一旦發生糾紛,醫調委在調解時首先要判斷院方是否存在過錯。統計數據顯示,5年來醫調委受理的2304起糾紛中,判斷醫院沒有責任的只有約100件;市衛生局共召開59次937個案件的分析會,吊銷了兩名醫生的執業證書,10人被暫停執業6個月到1年;平均調解成功率為87.5%。

  靠聯席會應對醫鬧

  大部分患者及家屬都能理性解決問題,化解糾紛,但歐陽澍承認,“醫調委不是萬能的,還是會有少數人選擇極端途徑。”

  對於可能出現的惡性傷醫乃至“醫鬧”行為,《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實施後,衛生局、司法局、公安局、保監局、醫調委等部門建立聯席會制度並制定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在“醫鬧”等惡性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到現場辦公,及時引導醫療糾紛進入調解程式。此外,對於惡意敲詐、“醫鬧”影響惡劣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公安機關處理。

  目前,《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條例》已經被列入天津市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天津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賀勝表示,通過立法,能更好打擊醫鬧。

  除了問題的複雜性,醫調委自身也面臨壓力和挑戰。有的患者和家屬對調解結果不滿意,大罵調解員,當場摔了杯子,還闖到歐陽澍的辦公室大鬧,“信不信我現在就卸你一條腿。”“這種陣勢我見得太多了。”歐陽澍説。

  此外,學習壓力大、人才短缺都是現實問題。歐陽澍説,每位調解員都要同時處理二三十件糾紛,新調解員補充不上,這些都是制約醫調委發展的瓶頸。

  醫調委是發生問題之後的疏解平臺,想要真正解決當前醫患矛盾問題,在王賀勝看來,還是要從根子上想辦法。

  “我國目前優質醫療資源還不能滿足百姓的需求,排幾個小時隊去掛號,等幾個月住不上院,誰心裏都會有火,而另一方面大醫院的醫護人員超負荷運轉、工作壓力大是不爭的事實。”

  王賀勝説,矛盾的解決需要隨著國家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入,不斷改善醫療衛生供給,提高醫療保障水準。

  【編輯:薛勤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