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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評論:公眾責任險是醫患關係“防火牆”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4-29   來源: 廣州日報

  北京市醫管局近期公佈的《2014年基礎運作管理工作要點》表示,將為市屬醫院統一購買公眾責任保險,依託專業保險機構,對於醫院在運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産損失予以適當補償。(4月28日《京華時報》)

  客觀地説,受醫療水準的限制、醫生業務能力的高低、檢查結果的誤導和患者提供的資訊有誤等客觀因素影響,醫療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意外事故,若沒有相應的責任風險補償機制,責任事故就會成為醫療和醫生不可承受的負擔。

  在醫療風險居高不下,醫患關係相對緊張的情況下,很顯然,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首先,有了商業保險的參與,維權就有了方向。“有事故,找保險”就成了公眾維權時的可靠路徑。一旦患者和其家人在醫院受到了人身和財産的損失,都可以有公眾責任險作為首選補償途徑。關鍵在於,公眾責任險確保了其來源的明確化,極大地提高了賠償的層次,也體現了對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種尊重。

  再次,購買公眾責任險後,責任將會更加明確。賠償只是手段,目的還是為了減少隱患,防止事故形成的傷害。商業投保之後,保險公司成了連帶的責任主體,跟醫院一道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同時因為彼此的利益關聯,而形成了相互制約和監管的關係,對於彼此責任的落實,也將起到促進作用。

  最後,購買公眾責任險也是公共管理的必要補充。這種做法在國外已經相當成熟,但在國內實施的地方並不多。它在公共管理機構、醫院和患者之間,搭建了一個可靠的制度平臺。而最終的事實證明,有了明確、穩定而多元的責任路徑之後,受損的權利可以獲得更好的補償與保障,對於化解社會矛盾有極大的輔助作用。

  公眾責任險是化解醫療風險的制度補強。公眾責任險作為有效的措施,在醫療行業的缺失並不正常。醫院作為事實上的公共場所,購買公眾責任險理所應當。

  【編輯:薛勤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