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市縣醫院編制大幅增加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4-05 來源: 健康報
近日,甘肅省編辦、發改委、 財政廳、人社廳、衛生計生委5部門聯合印發《甘肅省市縣公立醫院機構編制標準(試行)》。《標準》規定,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床位數在1001張以上的,按床位數與人員編制11.7的比例核定;801張~1000張的,按11.6的比例核定;500張~800張的,按11.5的比例核定。
甘肅省衛生人力資源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市縣公立醫院實際開放床位數66979張,共有醫療衛生人員65669名,其中在編人員佔62%,臨聘人員佔38%。新一輪醫改啟動以來,群眾就醫需求集中釋放,市縣公立醫院門診量、住院人次、開放床位數成倍增長,全省縣級公立醫院實際開放床位數與衛生人員總數(含臨聘人員)之比為10.98,遠遠低於國家配置標準要求(原衛生部規定醫院床位與人員配置標準為11.3~11.7)。
此次出臺的《標準》規定,二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床位數在301張以上的,按床位數與人員編制11.5的比例核定;300張以下的,按11.4的比例核定;未評等級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按床位數與人員編制11.4的比例核定。市(州)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一般按與服務人口11.5萬的比例核定,大城市一般按與服務人口11萬的比例核定。縣(市區)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一般按與服務人口11萬的比例核定;人口較少、交通不便的縣(市區)一般按與服務人口10.5萬的比例核定。
《標準》規定,市縣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5年重新核定一次。要本著適應需要、從嚴掌握、配備人員編制與精減超編人員逐步到位的原則,具體核定市縣公立醫院的人員編制。按照本標準增加的編制,應在市縣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現有編制比例高於本標準的市(州)、縣(市區),可暫維持現有人員編制總額不變,不再新增人員編制,逐步與本標準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