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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合理用藥:醫生開的藥為啥吃不完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4-01   來源: 人民日報

製圖:宋 嵩

  【開欄的話】

  生病看醫生,為何醫生開的藥經常吃不完?家裏剩藥一堆,除了浪費,還有什麼危害?防止過度開藥,有什麼制度防範?海外如何規範用藥的?今日起,本版關注合理開藥問題,剖析過度開藥的深層原因,試圖找尋杜絕大處方的“處方”,以饗讀者。

  一問 藥吃不完根源何在

  與以藥補醫不無關係,患者有時也主動要求多開

  記者:得病了去醫院,往往開一堆藥吃不完。兩天病好了,藥開了7天,是醫生趨利、要多掙錢嗎?還是跟醫學的不確定性、患者的“見好就不吃了”的服藥習慣有關?

  張曉樂:開的藥吃不完,原因比較複雜。一方面可能存在醫院趨利的因素。絕大多數醫院不鼓勵醫生開大處方,能夠達到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藥佔比不能超過45%的要求,即藥品佔醫療業務收入比例不超過45%。但醫院的收入比較單一,特別是中小醫院對藥品的依賴比較強。在很多地方,政府投入的比例只佔公立醫院收入的10%—20%,在經濟欠發達地區,這個比例就更低。

  另一方面是患者的原因。一些患者主動要求醫生多開藥、開好藥。幾年前,我曾經對300個門診患者進行調查,了解患者的藥物使用率。慢性病人藥物的使用率最高達80%以上,除非是換藥或者是藥物出現不良反應,才出現停藥,所以手頭存藥比較多。而普通門診尤其是急診患者藥物使用率比較低,不按醫囑服藥,也會剩下藥。腹瀉、頭疼的患者有時開了藥,吃了幾次,症狀消失了,就不吃了。還有的開了藥壓根就沒吃。

  解立新:醫生開的藥大於患者所需要的用藥,這與以藥補醫不無關係。公立醫院補償不到位,藥品收入要佔相當的比重。

  另一方面,出於自我保護,醫生也會多開藥。醫生按適應症和治療指南開藥,假如開5—7天的藥,醫生會就高按7天開藥;可開可不開藥時,醫生會選擇開藥。如果出現醫療糾紛,醫生這樣開藥就不會承擔責任。醫患關係緊張,讓醫生處處提防,防止因沒開足量的藥被患者找麻煩。

  記者:如何區分正常的、必要的藥品剩餘和過度開藥?

  張曉樂:正常剩餘藥品還是過度開藥,目前還不好區別。藥品多少合適,只能是根據病情來判斷。如果對臨床醫生的醫療行為過多干預,醫生就沒法給病人看病了。

  二問 過度開藥有何後果

  造成資源浪費或不規範用藥,或致疾病無藥可治

  記者:開藥過度也好,合理範圍也罷,剩下的藥怎麼辦?

  張曉樂:醫生開藥有點像家裏做飯,或多或少會有剩餘。有的藥吃不完,下次還能用,可以放入家庭的小藥箱,如常見的感冒藥。但有些藥物不能隨便囤著下次用,比如上次感冒細菌感染症狀明顯,醫生開了抗菌藥,而這一次是病毒性感冒,患者把上次開的抗菌藥拿出來用就不對了。有的藥物不用於常見病,可能吃一兩次就夠了,剩下的藥物就永遠剩下了,其實造成了藥品資源的浪費。

  記者:剩藥再吃,到底會有什麼危害?

  張曉樂:飯都不能多吃,就不要説藥品了,是藥三分毒。剩藥過多並不保險,藥品有保質期,過了保質期的藥就不能再吃。

  另外,一些藥品有特殊的存放要求,如果不符合存放條件,藥物容易失效,這些藥物對人體都會造成傷害。

  解立新:與歐美日本等國比較,我國患者依從性差。比如胃潰瘍,應該連續吃藥28天,患者擔心藥物的副作用,有的只吃3—4天。

  其實,不規範吃藥不僅治療效果會打折扣,導致病情延誤,甚至出現並發癥,比藥品的副作用危害更大。特別是抗菌藥,不規範使用導致病毒出現耐藥性,最終可能會無藥可治。

  記者:如何減少藥品浪費?藥品小包裝管用嗎?

  張曉樂:目前,我國藥品包裝太小了,甚至有3片裝的,造成包裝資源的浪費。

  在香港藥品包裝都是大包裝的,有500—1000片的,按患者的需要進行分裝。我們應該按患者的用量開,吃幾片就開幾片,而不是按瓶或盒來開,以減少浪費。

  解立新:如何解決好這個問題,需要完善相關的制度,綜合考慮各方的利益。比如廠家要設計合理的包裝,要考慮分裝費用誰來承擔,同時需要做好健康教育,在公眾中科普合理用藥的知識。

  三問 規範開藥有何制度

  有藥佔比規定、醫保制度保障,但公立醫院補償還需到位

  記者:目前有沒有制度防範“大處方”?

  張曉樂:防止“大處方”有制度來規範。一是衛生部門考核醫院的藥佔比不能突破45%。在醫院的日常管理中,會對醫生高出平均金額的處方進行處方點評,患者是否為危重急症患者,為何要開更多的藥和更貴的藥,醫生開處方的過程會得到實時的監控。

  二是醫保制度的規定。醫保不僅對醫院實行總額預付,超出部分要醫院承擔,對於患者用藥量,各地也都有一個大致的規定。北京的規定是,急診3天、普通門診7天、慢性病患者15天,10種特殊疾病,包括三高、癌症等,可以開1個月的量。歸根到底,杜絕大處方,切斷以藥補醫的鏈條,要從體制上找原因,對公立醫院補償到位,不要讓醫院靠賣藥掙錢。

  解立新:在解放軍總醫院,資訊系統充當著電子警察的作用,實時監控醫生的用藥情況。一旦被確認為大處方,對相關醫生會進行警告、公示、限制處方權等一系列的處罰措施。

  記者:有的患者尤其是一些慢性病患者,反而覺得醫生開藥少。開藥問題,有人嫌多有人嫌少,怎麼解決?

  張曉樂:慢性病患者開一個月的藥,都覺得少。而普通門診患者7天的藥都用不完。開多開少,不在於開多少天,而在於是否為病情所需。在日常門診中,慢性病患者只是為了開個藥就到醫院就診,這個比例很高。這個虛高的門診量,讓本來緊缺的優質醫療資源陷入純粹事務性和重復性勞動,騰不出時間來處理疑難雜症。在香港,慢性病患者最多可以開6個月的藥。適當增加慢性病患者拿藥量,不僅能減少患者的取藥負擔,也能有效利用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解立新:患者開藥的週期的長短,醫保部門應根據疾病譜變化實行動態調整。比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與吸煙、天氣、老齡化相關,需要患者長期終生服藥。目前醫保政策還只能是一週開一次,患者只能不停地上醫院開藥。有關部門應定期調整,方便患者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