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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育證明嚴禁“搭車收費”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3-18   來源: 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辦理婚育證明嚴禁“搭車收費”

  本報訊(記者 劉洋)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層計生工作人員在辦理婚育證明時精簡審批材料,縮短審核時間,簡化工作流程。嚴禁搭車收費,或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

  為方便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接受孕期各種相關保健服務,目前流動人口可在現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但在辦理過程中,仍有部分地區存在辦證相互推諉、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辦理計劃生育有關證件時違規收費等問題。對此,通知指出,目前衛計委已依託PADIS流動人口子系統,搭建資訊核查平臺,基層計生部門可登錄系統核查資訊、通報辦理結果。要求精簡審批材料,縮短審核時間,簡化工作流程。

  按照通知所列的現居住地為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工作流程圖,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提出登記申請後,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在對材料進行審核的過程中,如遇到無婚育證明的材料,應與戶籍地反饋核查,如確因多地多次流動無法證明婚育情況,在流動人口簽訂承諾書後應立即為其辦理登記。

  同時,通知強調,在辦證過程中,嚴禁要求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嚴禁在辦理《婚育證明》或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或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現在仍存在此類問題的地方,要立即予以糾正。戶籍地和現居住地要利用國家、省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系統,實現主要業務工作網上通報和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