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去哪兒了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3-16 來源: 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讓法律和制度來回答“過期藥品去哪兒了”
鄰居老奶奶拉肚子,吃了過期藥,不僅沒治好,反而加劇了病情。這一事件引起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對過期藥品的關注。她發現許多居民家中都有大量過期藥品,她又想到醫院這些機構是不是有更多過期藥品呢?又是如何處理的?她找到醫院、醫藥代表、當地藥監部門了解,發現問題比她想像的要嚴重。(3月12日《珠海特區報》)
如果不是王敏代表對這個問題的關注與追問,相信絕大多數公眾都不會注意到“過期藥品去哪兒了”這個本該被重視,但實際上卻被嚴重忽視的問題。以家庭為例,現在一般的家庭都配有“家庭藥箱”,以備家人生病時的不時之需,而每次清理“家庭藥箱”都會發現有些購置時間較長的藥品,已經過期了,大多數情況下只能一扔了之。這不但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同時這些被當做垃圾扔掉的藥品,如果處理不當,還會帶來土壤、水源等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而和醫院過期藥品的數量相比,家庭過期藥品就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了。調查發現,我國藥品約80%流向醫院,零售藥品只佔20%左右,過期藥品存放的“大頭”是醫療機構。然而,醫療機構大都不願自行報損處理,承擔損失,對過期藥品的處理一般是“層層退回”。更有甚者,2011年11月份,雲南省師宗縣人民醫院發過一則通知,要求把該醫院庫存的快過期抗生素藥分發各科室使用,沒有完成使用的醫生,從當月的績效中扣出未完成的任務量。通知中涉及到的快過期藥品包括兩種抗生素,共5860支(據2011年11月9日《雲南資訊報》)。
此事經媒體曝光以後,引發了軒然大波。事實上,雲南省這家醫院以下發通知的方式要求醫生“趕進度”用藥可能只是個例,但是由於強制性配套措施缺失,大量過期藥去向不明,可能導致其重新回流市場,帶來用藥安全的風險,卻是當前的一個普遍事實。按照王敏代表的調查,醫院為了避免風險,藥品一般在距離有效期三個月時,就全部退回藥品供貨商,藥廠業務員再以成本價向供貨商回收。但是對於過期藥品回收後去了哪兒,究竟採用什麼方式進行銷毀,會不會回流到市面上?目前,這都是一個個問號。
導致過期藥品去向不明的亂象,一是制度上的缺失導致操作不透明、不規範;二是法律法規層面上沒有具有約束力的強制性規定。這也就意味著,要給“過期藥品去哪兒了”一個明確的答案,要消除過期藥品所帶來的各種安全隱患,首先要在制度上給予充分的完善,保證過期藥的回收,銷毀等程式都公開透明。其次就是通過完善立法,依靠法律法規的強制性力量,來保證過期藥品能夠被依法回收,依法銷毀。同時對於那些利用過期藥品謀利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