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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執法 衛生監督説了算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3-15   來源: 光明網

  公共場所控煙屬工商、消防、衛生等多個部門管理,執法管理主體不明的監管模式,往往會形成“大家都能管、大家都不管”或重復管理的尷尬局面。今年3月1日,《長春市防止煙草煙霧危害辦法》正式實施,開創性地提出衛生監督機構“一家執法”的控煙模式,公共場所控煙的管理困境在該市得到有效緩解。

  長春市衛生局局長齊國華表示,《辦法》提出衛生監督機構“一家執法”,並非是要衛生部門負責全部控煙工作,各管理部門仍是控煙執法的第一責任人。衛生監督機構作為執法主體,既可對各管理部門的履責情況、禁止吸煙場所的控煙效果開展督導檢查,並進行評價和相應處罰;又方便政府對控煙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評價。此外,選擇衛生監督機構作為執法主體,主要考慮到其專業性、可延續性及可協調性等工作能力,衛生監督部門本就負責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情況進行監管,同時進行控煙情況監管,既減少了監管成本,又提高了監管效率。

  該《辦法》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衛生部門處以100元以下罰款。禁止吸煙場所被監測的煙霧殘留等衛生指標超過國家標準的,由衛生部門對管理者或經營者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由衛生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據悉,在3月1日當天,長春市衛生監督所共派出近百名工作人員,對該市212個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等進行監督檢查,共開出10張整改通知單。該所所長高松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擴大檢查範圍,並對建議整改的單位進行飛行檢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及不服從管理的個人進行現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