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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沒病孩子吃藥的 幼兒園才“有病”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3-14   來源: 新京報

  原標題:給沒病孩子吃藥的 幼兒園才“有病”

  ■ 馬上評論

  據報道,西安楓韻幼兒園長期給無病孩子服病毒靈,持續了近三年時間。不少孩子被發現存在頭暈、腿疼、肚子疼等相同症狀。目前當地政府部門擬對690名幼兒進行登記造冊,並安排其就近體檢。

  對於病毒靈,許多稍微上點年紀的人可能都不陌生。作為上世紀最為普及的抗病毒藥物,它曾成為人們治感冒最常用的藥物之一。但多年的臨床應用證明,病毒靈抗病毒的效果並不確定,而且也還具有出汗、食欲不振、低血糖等副作用,這些年隨著阿昔洛韋等新的抗病毒藥物的推廣應用,病毒靈在很多城市基本被棄用。

  如果説,孩子確實感冒或感染了皰疹病毒,讓孩子在規範的用藥範圍內服用病毒靈,或許並不為過。但在孩子沒任何感冒症狀的情況下,把該藥當做“疫苗”讓孩子們預防性使用,顯然不合醫療規範。

  由於一般感冒的病程大多為一到兩周,所以病毒靈的服用週期也多控制在半月之內,但在這起事件中,一些孩子服用病毒靈的時間長達三年之久,這令人震驚。當事幼兒園至少違反了兩個醫療原則,其一,超出適應症用藥(給沒有感冒的孩子服藥),其二,超劑量使用藥物。而且,現代醫院管理還要求,對於非能力行為人,醫療機構採取任何醫療措施,應該對其監護人實施告知。從這角度講,當事幼兒園還違背了醫療行為基本的告知原則和誠信精神。

  有人可能會説,幼兒園作為人群密集的地方,一個孩子感冒可能招致一群孩子感冒。但真正預防孩子群發感冒的行為,應是教室注意通風,進行必要的消毒,根據流感特點,為孩子注射流感疫苗等。幼兒園放棄了這些對預防感冒有效的措施,選擇缺乏任何醫學證據的做法,只能被視為不負責任。

  在此事件中,除了涉事幼兒園方面應被依法究責,我國藥品管理安全也應引起重視,一家幼兒園長期大量使用病毒靈,居然沒引起任何部門的重視,何其乖謬?其對於處方藥的管理失當,難辭其咎。就此看,有關部門很難逃脫連帶責任。

  □鄭山海(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