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機構漏診延誤治療癌症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2-24 來源: 人民網
馬某到體檢機構做全身體檢,其中一項結果為“胸部正位片未見異常”。10個月後,馬某到積水潭醫院看病,被診斷為“右肺癌IV期,伴全身轉移”。因認為體檢機構漏診,馬某將該體檢機構訴至海淀法院,索賠48萬元。記者昨日獲悉,經海淀法院調解,馬某獲賠12.5萬元。
馬某訴稱,2010年12月13日,自己在一家體檢機構進行全身體檢,所拍的胸片顯示胸部正常。2011年10月,他因身體不適到積水潭醫院看病,被診斷為肺癌晚期,反觀體檢當時的結果,肺部病灶陰影已經非常明顯,這屬於體檢機構應當發現卻沒給出正確判斷,導致自己延誤最佳治療時機。
馬某及其家屬訴請海淀法院判令該體檢機構賠償48萬元。考慮該案所涉醫學專業問題相對直觀,進行專業鑒定耗時長,也不利化解雙方矛盾,最終,海淀法院法官聯合北京市醫療調解委員會專業調解員,共同對該案進行調解。出具的專家意見書,認定體檢機構確實存在漏診,延誤了馬某的治療時機。
經海淀法院與調解員共同調解,體檢機構最終同意賠償馬某各項損失共12.5萬元,並當場支付了馬某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