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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退不了休的捷克如何養老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2-14   來源: 新華網  

  ■好望角

  丁宜

  人生七十古來稀,理應頤養天年。但在捷克,有可能古稀之年依然退不了休。根據這個中東歐國家的最新養老計劃,2013年出生的捷克公民要滿73歲才能退休!

  根據捷克新出爐的養老金改革計劃,勞動者退休年齡將在相當長時期內每年延長2個月,並逐步取消男女差別。比如,1950年出生的男性公民延長至62.5歲退休;1980年出生者不分男女,一律延至67.5歲;依次推算下來,就出現了“人生七十退不了休”的窘境。

  當世界變得越來越“老”,捷克一直在改革養老制度的頂層設計。

  捷克的福利體系起始於19世紀晚期,但當時主要針對公務員、軍人、礦工等特定群體。體制內人員待遇高,行業間差別大,養老待遇被分成三六九等。而且採取地方自治模式,呈現分散化、碎片化。上世紀30年代,大大小小的疾病基金近300個。

  二戰後的社會主義時期,捷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整合、統一資源,養老保險實現全覆蓋、普惠制。公民養老主要依靠國家財政,“社保”儼然“國保”。

  東歐劇變後,捷克政府廢除了針對職業身份的歧視性養老體制,統一了公務員與個體私營業主的養老待遇。無論給“公家”還是“私人”幹活,都可平等享受國家養老福利。

  由於給付標準相對較高,捷克的老年貧困率多年來保持在2%到4%的水準,遠低於經合組織國家12%到13%的平均數。站在伏爾塔瓦河畔,遠眺布拉格城堡的童話風光,看著那些河邊悠然喂著天鵝的老人,不由得讓人感嘆,這實在是個適合養老的地方!

  然而,隨著人口結構老齡化日益突出,近年來捷克養老金支出入不敷出,這種養老體制越來越不可持續,改革是唯一齣路。

  除了國家公共養老金,捷克政府引入私人儲蓄養老金計劃,與公共養老金並行,用以平衡公共養老壓力。私人儲蓄計劃實行個人繳、企業助、政府補的政策。

  但問題是,一些躺在“國家兜底”體制內的捷克人,已經習慣了以往的養老模式,不接受自掏腰包的新型養老儲蓄。而私人儲蓄計劃背後的國家補貼和稅收優惠,實際上是富人在享受,並不能很好地惠及低收入群體。

  加之其他中東歐國家波蘭和匈牙利等國,發生了拿著老百姓的養老儲蓄金去補預算窟窿的政府醜聞,民眾對政府大力推出的私人儲蓄計劃將信將疑,缺乏信任。而且這又不是強制性措施,因此少有人問津。

  有學者認為,捷克近年來的養老制度改革充其量只能算是小修小改,有些政策屬於“急就章”,隨意性大,缺乏整體、系統的改革思路。

  在被歐洲一些國家政府採用的“養老三支柱”——公共養老金、職業年金、私人自願儲蓄養老金中,捷克僅引入了第一和第三支柱。由於計劃經濟時代留下的“後遺症”,個人和企業依賴思想嚴重,承擔風險能力相對薄弱,第二支柱一直難以建立,就連引入第三支柱也是困難重重。

  捷克長達一個世紀的養老改革,有成功經驗,也有失敗教訓。我們不妨把捷克之經驗教訓拿來對照自身,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為我國改革提供借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