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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收取“紅包”“回扣”擬面臨警告撤職等處理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2-03   來源: 北京青年報

  本報訊(記者 劉洋)國家衛生計生委官網昨日發佈關於《衛生和計劃生育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職業行為規範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通知中針對當前反映強烈的醫務人員收受患者“紅包”,接受醫療器械、藥品生産經營單位“回扣”等行為,專門做出針對性規定,突出強調廉潔從業紀律。

  單獨列出收紅包回扣等行為

  意見稿中針對醫務人員收紅包吃回扣行為單獨列出,強調指出醫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存在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接受醫療器械、設備、藥品、試劑、疫苗、母乳代用品、計劃生育藥具等生産、銷售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與檢驗檢測的健康相關産品生産企業存在利害關係,而不主動回避;洩露、買賣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用量等醫學資訊謀取利益;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等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處分最高可開除

  處分形式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將根據衛生計生單位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分別適用。

  據悉,該意見稿適用於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健康教育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採供血機構等衛生計生領域直接向人民群眾提供衛生計生技術服務的事業單位全部工作人員。

  讀者可登錄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或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提出反饋意見,也可發送電子郵件等反饋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4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