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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新版出生證明啟用母親不明不可獲證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1-12   來源: 京華時報

  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公佈與公安部聯合發出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1日起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舊版簽發日期截至20131231日。

 

  通知説,對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戶口登記機關審驗材料後為其辦理出生登記。無法核定新生兒母親資訊的新生兒,不能獲得《出生醫學證明》。對不符合簽發條件,未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戶口登記機關經調查核實後,依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由正頁、副頁和存根三部分組成,內容包括新生兒資訊、新生兒父母資訊、簽發機構資訊等。簽發機構審驗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並留存複印件後,按照《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內容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