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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最高可罰款3萬元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1-11   來源: 新華網

  記者從吉林省長春市衛生監督所獲悉,《長春市防止煙草煙霧危害辦法》正式實施後,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將一律實施高線處罰。

 

  《長春市防止煙草煙霧危害辦法》將於201431日正式實施。長春市此次要求在所有公共場所的室內全面禁煙,包括了其行政區下轄的所有縣(區、市),不留過渡場所和時間;而在處罰措施上,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人也將面臨最高3萬元罰款。同時,在禁煙場所、區域吸煙的當事人及不履行防止煙草煙霧危害職責的經營者、管理者都將面臨程度不等、金額最高達千元的罰款。

 

  長春市衛生監督所所長高松説,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無論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還是投訴舉報經查實的,衛生監督部門都將按高線進行處罰,以提升執法的威懾力。

 

  據介紹,長春市要求被監管單位要成立防止煙草煙霧危害領導小組,建立防止煙草煙霧危害的管理制度、檢查制度,要設有專門的禁煙勸導員,要在禁煙場所內粘貼明顯的禁煙標誌和投訴電話號碼。在煙草製品銷售的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要設有吸煙有害健康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的標誌。賓館、旅店和餐飲等服務類場所不提供吸煙者所需的煙缸等用具,不得設立吸煙樓層、吸煙角等,不給違法者提供任何空間。

 

  同時,長春市各衛生監督結構要建立防止煙草煙霧危害有關投訴舉報的處理制度,並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對監督檢查結果通過媒體予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