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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明確明星代言責任:代言虛假廣告須擔責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1-10   來源: 新華網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稱消保法),對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等問題作出相應規定,在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服務上,廣告經營者、發佈者設計、製作虛假廣告,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個人做虛假廣告或其他虛假宣傳,造成消費者損害的,都要與該商品和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黃建華表示,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虛假廣告,明星都要承擔連帶責任,這就加大了明星在廣告代言中的責任。虛假廣告的設計、製作、發佈方,包括媒體,都要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非常嚴厲的責任,最嚴厲的情形之一與商品和服務的實際提供者同等。

  據《京華時報(微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