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養老保險 山東一棉廠職工到法定年齡無法退休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3-12-15 來源: 新華網
走基層訪民情
明明到了退休年齡,為什麼不讓退休?成武縣原良種棉保種廠的胡鳳友、彭金華對此很是不解。當地人社局的工作人員解釋稱,是因為良棉廠單位和職工已經欠繳養老保險基金多年,目前養老保險基金賬戶上已經沒有餘額可供發放。像良棉廠這樣自收自支而後又破産的事業單位,是欠繳養老保險的“大戶”。但《企業破産法》明文規定,要在國企破産清算中做好職工的安置工作,在破産財産清償中,優先清償企業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 本報記者 肖芳
成武縣兩位讀者近來不斷向本報編輯部反映,他們均是成武縣原良種棉保種廠(以下簡稱良棉廠)的職工,今年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當他們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手續時,卻屢次遭到拒絕。法定年齡已到,為何無法辦理退休安享晚年?記者就此趕赴當地進行調查。
辦理退休遭拒
胡鳳友,男,1953年1月出生。彭金華,女,1963年8月出生。兩每人平均為良棉廠職工。該廠原為成武縣農業局下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2008年,在市場大潮衝擊下,該廠因經營不善宣佈破産。
據胡、彭二人回憶,在成武縣黨委政府干預下,良棉廠在破産之前,曾對全廠100余名職工日後的退休養老問題作出安排:良棉廠破産之後,成武縣農業局會將之出售變現,賣廠所得資金優先用於繳納職工的養老保險,以保證良棉廠職工“老有所養”。
2008年,即良棉廠破産當年,6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他們一次性補繳了1996年至2008年的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共計約2500元),成功辦理退休手續,領上了養老金(每月每人約2000元)。
2012年,4名原良棉廠職工達到退休年齡。與第一批退休的6名職工不同,他們不僅需要補繳1996年至2012年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還需要自己承擔這段時間內的單位繳納部分。因此,每人繳納了三四萬元後,他們也順利退休。
今年,胡鳳友年滿60周歲,彭金華年滿50周歲,均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他們到成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自己願意承擔迄今所有尚未繳納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部分,希望按照去年4位職工退休的辦法,辦理退休手續。
沒想到,這條前人走過的退休之路,現在卻行不通了。成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訴他們:即使他們補繳單位和個人拖欠的所有保險金,也無法給他們辦理退休手續。
這讓胡、彭二人很是不解:明明到了退休年齡,為什麼不讓退休?去年補繳欠費之後就可退休,今年為什麼就不行了呢?
單位欠賬是根源
11月28日,記者和胡、彭二人一起來到成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該局機關事業保險處的工作人員解釋稱,胡、彭兩人之所以無法辦理退休手續,是因為良棉廠單位和職工已經欠繳養老保險基金多年,目前養老保險基金賬戶上已經沒有餘額可供發放。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成武縣人社局只得停止為該單位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根據該處提供的繳費記錄,在1996年至2008年間,胡鳳友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已經完成(合計2523元),單位部分則只上繳了1999年7至12月(540元)和2000年上半年(540元)的,其餘時間段全部欠繳;彭金華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已經完成(合計2680元),單位部分只上繳了1999年1月至12月(1080元)、2000年1月至6月(540元)的,其餘時間段全部欠繳。良棉廠其餘約100名職工的繳費狀況,與胡、彭二人基本相同。
據該處工作人員介紹,像良棉廠這樣自收自支而後又破産的事業單位,是欠繳養老保險的“大戶”。人社局已經多次與良棉廠的主管部門——成武縣農業局就此進行交涉,催促其儘快補繳所欠養老保險,但暫時沒有結果。
胡、彭兩人要求,按照2012年曾經實行的辦法,一次性補齊自己賬戶上所有單位欠費和個人欠費,然後辦理退休。對此,成武縣人社局機關事業保險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此路不通”:去年之所以能這麼辦,是因為良棉廠養老保險基金裏尚有一定餘額;可是這一年來,良棉廠職工“只有人領錢沒有人交錢”,基金已經餘額不足;即使兩人補繳自己賬戶上的所有欠費,也不足以支撐良棉廠所有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的發放。
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現有政策,只有成武縣農業局補繳良棉廠1996年至2012年期間欠繳的養老保險(單位部分),良棉廠所有登記在冊的職工同時補繳該時間段內的個人部分,胡、彭二人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這在胡、彭二人看來,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先不説農業局願不願意拿這筆錢,良棉廠破産後,職工分散各處,自謀生路,想讓他們全部把錢交上,太難了!”
隨後,記者和胡、彭二人一起來到成武縣農業局。該局一位主要負責人表示,2008年良棉廠破産之時,成武縣農業局曾計劃將其原有資産變現,優先清償欠繳的養老費用。但良棉廠資産至今沒能成功變現,所以這個欠賬也就一直沒能補上。
該負責人表示,農業局已經知曉胡、彭二人遇到的退休難題。針對此事,成武縣相關領導已經作出批示,要求人社局和農業局協調,查看原始資料,“妥善處理此事”。目前,農業局和人社局正就此事進行商討。
生活困苦盼政策解圍
對於胡鳳友、彭金華來講,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就意味著被社會保障體系徹底拒之門外。
良棉廠破産後,胡鳳友回到位於成武縣白浮圖鎮胡廟村的老家,和妻子、女兒相依為命。胡鳳友的身份是“工人”,戶口為非農業戶口。儘管他居住生活在村裏,但他卻無法分得村裏的集體土地。他只能以妻子名義承包了村裏的幾畝地,靠種植蔬菜大棚勉強維持生計。
2011年,由於勞累過度,胡鳳友突發心肌梗塞,接受心臟搭橋手術,花掉8萬多元。後又患上糖尿病,需長期用藥。疾病纏身,胡鳳友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花光了所有積蓄後又背上債務,生活困苦。
胡鳳友説:“我是非農戶口,沒地,沒低保,沒醫保,醫療費一分也不能報銷;63歲的老伴兒是農村戶口,有地,每月能領到60元的生活補貼和80元的獨生子女費。這就是我們老兩口僅有的社會保障。”
彭金華的處境也十分不易。2012年,她不幸罹患腦瘤,手術花了10萬多元,“基本上都是跟親戚朋友借的”。手術後,她行動不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稍重一點兒的家務活都幹不了”。
身處困境的兩人,整日盼望著達到年齡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緩解一下生活之困。沒想到,這個希望也落空了。胡鳳友的家屬説,他“整日鬱鬱寡歡,喪失了生活的信心”。
記者了解到,像良棉廠這樣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步入市場經濟以後, 很多因效益不好, 連工資都不能正常發放, 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就比較困難。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要在國企破産清算中做好職工的安置工作。如何確保這些破産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考驗著各級黨委政府的智慧與能力。
按照我國《企業破産法》,破産企業在破産財産清償中,應優先清償企業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破産清算後無法補齊的,應由破産企業主管部門為其補齊原企業及個人欠費。有些地方還出臺了進一步政策:主管部門確實無力為其補齊的,應由地方政府為其補齊;如本人自願,也可以由其個人補齊;補齊欠費之後,可按規定計算繳費年限,核定基本養老金。
胡鳳友、彭金華盼望著當地黨委政府能夠以民為念,在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切實拿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將他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之內,確保他們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