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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藥品變身“靈丹妙藥” 藥品廣告市場亟須凈化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3-12-06   來源: 經濟參考報

  廉價中藥冒充鹿茸、蟲草,制售網路遍佈五省市,涉案金額8000多萬元……山東威海警方日前破獲一起特大生産、銷售偽劣藥品案。在這起案件中,醫藥行業從業人士參與和部分媒體虛假廣告成為兩大特點。如何根治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專家認為在加大打擊懲處力度的同時,還需多舉措施策,剷除虛假藥品廣告成長的“土壤”,凈化藥品廣告市場。

 

  低廉中藥冒充蟲草身價暴漲近50

 

  山東威海環翠警方不久前接到一個神秘電話:“在羊亭鎮南江疃一個二層小樓裏,有人生産假藥!”這個舉報電話,牽出一起特大生産、銷售偽劣藥品案。

 

  經前期摸排,辦案人員進入二層小樓後看到:一樓是一個加工車間,地面雜亂不堪,一片狼藉,12名婦女圍在一張大臺子邊,正將一種棕黃色的藥丸裝瓶並包裝成盒,現場沒有任何的衛生安全措施。

 

  隨後,辦案人員在庫房內發現大量藥丸、包裝瓶()、合格證,半成品以及10箱總價19萬餘元的成品藥,藥盒上標示“源本堂風濕關節炎(食療方劑)益聖丸”,廠家是西寧一家公司。

 

  經調查確認,這家西寧公司從未生産或授權其他公司生産過“益聖丸”,該藥是假冒産品。經查,“益聖丸”是威海和北京兩家公司合作“研製”的,原料採購于河南鄭州。不法分子以低價從河南收購藥丸後,在威海進行包裝,然後運送至北京、天津、濟南、太原的四家公司銷售。

 

  後經相關部門鑒定,“益聖丸”中根本不含有包裝盒上標注的蟲草、鹿茸等成分,而是由價格低廉的當歸、白芷等中藥配製。每噸藥丸出廠價6.5萬元,銷售給消費者每噸高達300萬元,經簡單包裝的藥丸價格每噸“暴漲”近50倍。

 

  廉價藥品何以變身“靈丹妙藥”

 

  廉價藥丸為什麼搖身一變,成為“靈藥妙藥”?又如何暢銷市場,坑害眾多消費者?記者調查發現,醫藥行業從業人士參與,部分媒體發佈虛假廣告,是當前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的新特點。

 

  據警方介紹,威海工廠經理名叫谷亮(化名),大學裏學習藥劑專業,畢業後在醫藥界摸爬滾打。數年前,他與同在醫藥圈的孟常青(化名)相識,合作成立了威海山海藥業公司。兩年前,谷亮偶然得知:河南有一種藥丸,對腰腿骨病有一定療效,遂萌生購回該藥丸,而後加工包裝銷售賺錢的念頭。

 

  據孟常青供述,從20122月份開始,山海藥業公司與北京源本堂的王軍(化名)合作,共同生産“源本堂風濕關節炎食療方劑益聖丸”。産品的名稱、外包裝以及標注的衛生許可證號,都是王軍負責提供,並根據其要求進行生産。成品藥也由王軍負責調度,通過貨運公司,銷往全國各地。

 

  經進一步查明,山西龍海藥業公司(化名)是涉案産品的銷售總部,在全國設有山東、山西、北京、天津四大分公司。其運作模式是在媒體發佈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使用,進而達到非法斂財目的。

 

  為了達到以假亂真的效果,該公司有一套運作手法:産品在媒體做廣告,留有400全國免費電話,有購買意向的人撥打完電話後,由負責接聽電話的小組登記顧客資訊,錄入該公司患者資訊系統後,並將顧客資訊發送給相關部門,再由員工撥打電話確認後,安排地市分銷商送貨。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為欺騙更多消費者上鉤,他們專門倣照某健康訪談節目,從內部挑選職工冒充專家,請群眾演員充當主持人和觀眾,並雇傭導演拍攝,肆意誇大産品的療效。

 

  凈化藥品廣告市場迫在眉睫

 

  記者採訪了解到,近幾年,醫藥行業從業人士參與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部分媒體推波助瀾,加之此類案件專業性、隱蔽性極強,一般情況下很難識別,誤導了不少消費者。

 

  虛假醫藥廣告不僅有損患者身體健康,而且觸犯相關法律規定。自2009527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産、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了為生産、銷售假藥、劣藥的犯罪分子提供幫助或者方便條件的行為,例如提供廣告等宣傳的,以共犯論處。

 

  對於實踐中大量存在的為假藥、劣藥提供廣告等宣傳的行為,北京市隆安(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雷指出,現實中類似宣傳行為獲刑的並不多。但既然“兩高”司法解釋將廣告行為認定為共犯,那麼意味著執法機關必須加大對這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藥品廣告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的情況,從今年4月起,工商總局等八部門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共查處違法醫藥廣告案件6902件,罰沒款6227萬元,停止213戶違法主體的廣告業務。

 

  下一步,工商總局等八部門將繼續加強廣告日常監測檢查,加大對地市以下廣告媒體和網際網路媒體違法醫藥廣告打擊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並推動建立長效機制,努力鞏固和擴大專項行動的成果。

 

  專家指出,無論是打擊制售假藥還是整治虛假醫藥廣告,都不能簡單的一罰了事,要發現一例,嚴懲一例,真正用刑事責任震懾犯罪分子。對廣告負有監管義務的工商和藥監部門要探索推進綜合執法,形成查辦虛假藥品廣告的合力。不僅媒體自身要加大藥品廣告審查力度,司法環節也要加強對媒體虛假宣傳的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