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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隨州醫保新政明年1月1日起實施

來源:中國網發佈時間:2023-12-27 15:33:37

12月21日,湖北省隨州市召開“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新聞發佈會,隨州市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系列新政,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據悉,湖北省隨州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21年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實際,重新修訂出臺《隨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發佈會上,隨州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負責人解讀了《隨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相關負責人就《隨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保障實施辦法》《隨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相關政策和異地就醫辦法回答了記者提問。

隨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何學海介紹,該市重新修訂出臺的《隨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共十章79條,主要包含職工醫保、職工生育保險、居民醫保、經辦服務、基金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實施細則》修訂實施後,居民醫保待遇將大幅提升。”隨州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羅靜從五個方面進行了解讀:一是提高了居民門診統籌待遇,門診統籌年限額由200元提高至350元;二是提高了乙類費用的報銷比例,乙類費用先行自付10%,再按甲類費用報銷比例報銷。三是提高了異地就醫待遇,報銷比例由45%—55%提高到50%—80%。四是提高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年封頂線,基本醫療保險年封頂線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大病保險年封頂線由30萬元提高為35萬元。五是提升了參保居民生育待遇,將居民住院分娩定補800元調整為按住院費用報銷。

在提高參保人員門診慢特病待遇上,隨州市在原25個病種的基礎上新增12個病種,並且取消門診慢性病起付線,提高患有多種慢性病的待遇水準,將患者治療所需的藥品、檢查、檢驗、治療、醫用材料等費用全部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

(趙牧 通訊員:黃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