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非法狩獵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熊某、申某、堯某因非法狩獵罪分別被依法判處九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適用緩刑,同時被判令共同賠償生態資源損失10900元,並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三名被告當庭認罪服判。

審查查明,3被告人以食用為目的,相約在草店鎮使用氣槍獵殺野生動物。鑒定確認,獵捕的動物包括環頸雉2隻、山斑鳩1隻,均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其中,一隻白冠長尾雉係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是我國特有珍稀鳥類。

為精準固定證據,隨縣檢察院引導公安機關對涉案動物及作案工具進行司法鑒定,通過DNA比對、生態價值評估等手段夯實證據基礎。在依法追究三名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針對其非法獵捕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不可逆損害,檢察機關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並公開道歉。

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隨縣檢察院聯合法院在案發地草店鎮開設巡迴法庭。庭審中,三名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檢察官結合案情釋法説理並開展法治宣講。公訴人魏恭長以案警示,揭示“野味滋補”“獵奇炫耀”等錯誤觀念帶來的生態危害,呼籲公眾從“旁觀者”轉變為“生態守護者”。這場“家門口的法治課”,讓生態保護理念深入人心。

為讓生態損害賠償金真正“活”起來,隨縣檢察院推動建立“生態損害賠償+濕地保護”銜接機制,將10900元公益損害賠償金定向投入湖北隨縣淮河濕地公園中華秋沙鴨等候鳥棲息地的保護項目。通過清理水域垃圾、種植水生植物、布設監測設備等系列措施,實現“辦案—修復—治理”閉環管理,助力濕地成為候鳥遷徙的“能量補給站”。

隨縣檢察院將持續深化“打擊犯罪+修復生態+普法宣傳”三位一體的辦案理念,既讓破壞生態環境者付出代價,也讓法治力量傳遞綠色希望,持續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通訊員:彭韜、劉連昕)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