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嚴重侵蝕社會的毒瘤,任何涉毒違法犯罪活動都必將受到法律嚴懲。近日,棗陽市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以毒品交易為掩護實施詐騙的“黑吃黑”式案件。
王某某曾因盜竊、搶劫、非法持有毒品等多次獲刑,但仍不思悔改。2023年,其又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24年刑滿釋放後,王某某依舊不願踏實工作,反而四處尋找生財捷徑。此時,吸毒人員李某某正欲購買毒品,便委託朋友張某尋找“門路”。王某某聽説李某某想購買毒品,便計上心來,謊稱自己“渠道貨源充足,拿得越多價格越低”。
“兄弟,得按我的規矩來——先付款,後交貨,並且我只收現金。”王某某心中對此早有盤算:對方購買的是毒品,即使自己侵吞其毒資,也料定李某某不敢報警。於是,王某某繼續誘導李某某向其支付購買毒品的資金。雙方約定了毒品種類、數量、價格及交易地點。待現金交付後,王某某假意前往外地取“貨”,實則一去不返。
“王哥,收了錢卻一直不給我‘貨’,你這明顯是騙我啊,快把錢還我!”發覺受騙的李某某急忙聯繫王某某並向其質問。
“你買毒品還有理了?騙你又怎樣?有本事去報警啊!”王某某回復後隨即將對方拉黑。
李某某最終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調取雙方微信聊天記錄、李某某取款憑證等證據,以王某某涉嫌詐騙罪移送棗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前不久,棗陽市人民法院以王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相應刑罰。李某某、張某正在依法處理中。(通訊員:何欽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