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法院作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的裁定後,這筆錢就要不回來了。沒想到檢察院幫我們恢復了執行!”近日,一位企業代表在接受南漳縣檢察院回訪時感慨。
今年4月,南漳縣檢察院主動出擊,依託數字檢察監督平臺將公安機關掌握的涉賭行政處罰人員資訊,與法院發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數據碰撞”,系統性地從“活躍賭徒”中精準定位“失信老賴”。這一比對,迅速鎖定了在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後,仍頻繁參與賭博活動,存在隱匿財産、逃避執行重大嫌疑的黃某等4人。
檢察官隨即依法調閱相關執行卷宗和行政處罰文書,並走訪當事人進一步核實。調查發現,黃某在“終本”後並未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反而多次參與賭博,單次賭資高達4000元,其餘三人也存在類似行為。
法院在執行階段已採取常規查控措施,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産,那這些持續輸出的賭資又是從何而來?
通過深入核查銀行流水與收入來源,檢察官逐步揭開了真相。這4名被執行人故意隱瞞真實收入、未如實向法院申報財産,在被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後仍不履行法律義務,反而將工資、補貼等收入用於賭博,其行為不僅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也導致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長期無法實現。
隨後,南漳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發出類案檢察建議,建議對黃某等4名被執行人展開調查,對其在納入失信名單後仍進行賭博等高消費行為,依法視情節採取罰款、拘留等司法懲戒,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其次,將賭資來源列為財産線索,及時恢復相關案件執行,督促其積極履行義務。
同時,南漳縣檢察院組織召開聯席會,推動與法院、公安機關建立涉賭人員財産線索常態化移送機制,打通數據壁壘,通過“數據篩查+人工核查”的銜接機制,實現檢察機關從被動受案向主動監督的履職轉變,為法院拓展財産調查渠道提供支援,增強執行合力。
南漳縣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迅速對相關賭資來源進行核查,目前已恢復4起案件的執行程式。其中,一家企業申請執行的11000元欠款,已成功執行到位2500元。(通訊員:尹周航、榮浩)
(審核: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