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共湖北省委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工作專班、中共湖北省紀委辦公廳發佈《關於5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的通報》,以下為全文——

為鞏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推動作風建設常態長效,現將5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武漢科技大學體育學院原講師周洋醉駕問題。2025年3月11日晚,周洋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8.08mg/100ml,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2025年9月,周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職工孔夢慶醉駕問題。2025年5月1日淩晨,孔夢慶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8.61mg/100ml,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2025年8月,孔夢慶受到開除處分。

鐘祥市檔案館副館長、二級主任科員劉先祥酒駕問題。2025年5月2日晚,劉先祥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呼出氣體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受到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6月,劉先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湖北十八里長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科研所所長毛仟東酒駕問題。2025年4月5日晚,毛仟東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呼出氣體酒精含量為45mg/100ml,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5月,毛仟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潛江市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魯軍酒駕問題。2025年3月26日晚,魯軍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76mg/100ml,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7月,魯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數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知敬畏、心存僥倖、漠視安全,以身試紀、以身試法,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全省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汲取教訓,深刻認識酒駕醉駕違紀違法的嚴重危害,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嚴格自我約束,守牢底線紅線,任何時候都不能有僥倖心理和特權思想。

全省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幹部隊伍教育管理監督,組織學習黨紀法規和典型案例通報,經常性開展談話提醒,引導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自覺抵制酒駕醉駕,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會同公安機關加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協同治理,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既追究法律責任,又追究紀律責任;要加強風腐同查,既查酒駕醉駕問題,還要深挖背後的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以及説情打招呼、站臺背書等問題;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對典型問題,發現一起、通報一起,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學習典型案例通報情況的監督檢查,持續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為我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強作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