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朱慧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決議

(2025年7月3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廳長吳靜受省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報告》和省審計廳廳長謝勝利受省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2024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會議對上述報告和《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議審查,同意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的《關於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批准《關於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報告》。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7月11日,省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受省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報告》,結合省審計廳受省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2024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對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草案和決算報告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2024年省級決算草案反映,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總計均為7235.7億元,為調整預算(以下簡稱“預算”)的103.9%。省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總計均為4257.2億元,為預算的159.7%。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總計均為15.4億元,為預算的95.3%。省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總計2463.5億元,為預算的105.7%;支出總計2554.4億元,為預算的102.4%;收支相抵,當年缺口90.9億元,滾存結余1311億元。

截至2024年底,我省政府債務餘額為18586.1億元,為限額21372.69億元的87%。其中:一般債務餘額6068.1億元,為限額6420.29億元的94.5%;專項債務餘額12518億元,為限額14952.4億元的83.7%。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4年,面對外部壓力加大、內部困難增多的複雜嚴峻形勢,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等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有關決議,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持續深化大財政體系建設,不斷強化財政資源統籌,全力以赴穩增長、強科技、壯産業、防風險、惠民生,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省審計部門按照省委審計委員會工作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對2024年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依法開展審計,反映了省級預算執行及財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和政府投資項目、民生領域政策執行和資金管理、國有資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具體的審計建議。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批准《關於202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報告》。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和審計建議,紮實做好審計整改工作,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並接受滿意度測評。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4年省級決算草案和審計工作報告也反映出預算執行和管理中的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稅收增收動能不足,部分地方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層財政平穩運作依然面臨較大壓力。二是部分單位預算編制不科學,分配下達不及時,少數項目執行進度偏慢,預算績效管理作用發揮不夠。三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有待制度規範,資本金支出預算年初到位率較低,收入預算調整不夠及時規範。四是社保基金監管機制仍需進一步強化,基金可持續保障能力值得關注。五是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益有待進一步提高,融資平臺轉型發展任務艱巨,債務監管協調機制有待完善等。

為做好今後的財政預算工作和審計監督工作,應進一步突出重點、抓住關鍵,預算管理要重在改革上著力,社保基金管理要重在安全上著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要重在科學上著力,審計監督要重在整改上加大力度,政府債務管理要重在發揮作用、防範風險上加強,注重在用債中發展、在發展中化債。具體建議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高品質發展財政支撐。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財政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當前經濟形勢,積極應對風險挑戰。聚焦預算安排的重點方向,用好用足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更好發揮財政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調控經濟的職能作用,為高品質發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財政支撐。

二、強化支點意識,推動財政支出聚焦支點建設。要推動財政支出向支點建設“七大戰略”聚焦發力,持續強化財政政策和資金資源在提升“七個能力”上的有效配置,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財政投入,強化支點建設的多級支撐。推動國資國企履行好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在支點建設中充分展現擔當作為。

三、深化財政改革,提升管理水準和治理效能。要持續深化大財政體系建設,深化國有“三資”管理改革,通過資産化、證券化、杠桿化實現高效利用、科學處置。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財政金融聯動機制,加快重構政府引導基金體系,強化對社會資本撬動作用。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堅持量入為出原則,合理確定支出預算規模。大力推行零基預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規範調整調劑行為,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辦法,加快資金分配下達,做深做實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發揮好資金使用效益。

四、強化風險管控,保障財政安全平穩運作。要完善縣級財力長效保障機制,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兜實基層“三保”底線。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機制,加強地方財政補貼資金和社保基金專戶監管,確保基金運作安全可持續。統籌好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守牢法定債務限額,嚴防無效低效項目進入,壓實償債責任,嚴禁新增隱性債務,嚴控政府債務、企業經營性債務界限,積極用好用活債券資金。加大對重大政策落實、重點民生資金分配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管理使用的審計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和管理制度,強化財經紀律剛性約束。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