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輿情事件處置過程中,我們經常會聽到涉事單位這樣的一句答覆:“至於何時會公佈處理結果,還要等上級的安排。”

“還要等上級的安排”這句話,表面上看是對上級的尊重、對所謂流程的尊重,本質上是不遵循法律法規、模糊了主體責任、缺乏主動擔當的表現。

第一,涉事單位處置輿情事件的唯一依據就是法律法規。

經過歷年的法規建設,應該説,絕大部分輿情事件的處置都已經有法可依,很少出現無法可依的情況。輿情事件來了,涉事單位要做的就是依法依規處理,處理過程、處理程式、處理依據、處理程度都應該依據法規來做。

所謂“上級的安排”,上級“唯一的安排”就是讓你依法依規來處理,沒有其他安排。

第二,“還要等上級的安排”話語背後是模糊了主體責任。

近年來,有些輿情事件本來很小、事件性質也不複雜,但是涉事單位一副等靠要的姿態,初期反應慢、後期亂説話,最終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在輿情事件處理上,涉事單位的主體責任不容推卸,也無法推卸。“上級單位”不是涉事單位的“背鍋者”,更不是“頂包俠”。一句“還要等上級的安排”只會激化矛盾、延緩輿情處置,更陷上級單位於被動境地。

第三,坐等“上級的安排”是涉事單位缺乏主動擔當表現。

在輿論事件處置過程中,網民不僅看處理結果,更看重涉事單位的反應速度和誠懇態度。

如果事情複雜,調查處置起來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網民也會理解。但是這不是涉事單位“一直沉默”、“一味沉默”的理由。在調查處置結果暫時還無法做出的情況下,涉事單位可以採取多次通報的方式,積極呼應網民關切。比如第一次通報要快,表達“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相關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體現反應態度;第二次要準,有階段性進展就披露哪些進展,有哪些結果就及時通報哪些結果,展現誠懇態度;第三次要全,全面系統地向社會公佈此次事件的起因、發展、處理依據、處理結論等,爭取社會信任。我想這樣的通報一定不會“失分”太多。

相反,涉事單位不通過官方社交媒體賬號依據調查進展分段發佈通報,一句輕飄飄的“還要等上級的安排”只會火上澆油,絕不是處置輿情的正確態度。

涉事單位一定要以此為鑒。(作者陳良飛係澎湃新聞政治新聞部總監、港澳臺新聞部總監,高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