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湖北黃岡市黃州區三清國際華城東區的居民向極目新聞投訴,小區內200多棵綠化樹被齊根砍伐,只剩下光禿禿的樹樁。最大的一棵樹直徑達36釐米,部分被砍樹木位於空曠地帶,而真正影響居民採光的樹木卻未被修剪。居民質疑物業濫伐樹木,城管部門最初調查認定僅“6棵樹被砍”,7月29日,當地城管部門作出最新回復稱,剔除枯樹、雜樹、病樹等,確定被砍樹木為70棵。

居民提供的部分被砍樹木圖集(受訪者供圖)

27日,極目新聞記者來到三清國際華城東區看到,在3—6—2與3—1—2之間的綠化地帶,十多棵樟樹被齊地砍伐,其中最大一棵直徑12釐米。在E3—2後面的綠地上,一棵樟樹只留下3.5米高的樹榦,記者目測周邊位置空曠,樹蔸也沒有病蟲害的痕跡。而在E3—3—C123旁的一棵樟樹,部分枝葉與單元左右居民的窗戶近在咫尺,並沒有進行修剪。記者跟隨吳女士和小區居民對被砍的樹木一一登記,發現總計242棵。

居民清點測量被砍樹木(極目新聞記者攝)

一棵緊貼居民窗戶的樟樹樹枝反而沒有修剪(極目新聞記者攝)

今年的6月26日、29日,小區物業在業主群發佈了綠植修剪通知。

修剪綠植的原因是,小區綠化喬木10多年未進行深度修剪,主幹道綠化大樹嚴重影響週邊視線及相鄰樓棟光線與安全,部分大樹靠業主陽臺和窗戶過近,不僅影響業主生活,而且大樹深根對房屋造成一定危險,大樹枯枝如遇惡劣天氣折斷,容易砸傷行人和車輛。

物業發出有關被砍6棵樹的情況説明(受訪者供圖)

6月30日,居民發現物業對小區綠植並不是所謂的深度修剪,而是砍伐。此後幾天裏,樹木越砍越多,多位居民粗略統計後發現被砍樹200多棵,於是撥打黃岡市12345投訴。12345的反饋是,黃岡市城管執法委到小區調查,確定小區內只有6棵樹被砍,3棵柳樹,2棵雜樹,1棵紫荊樹。

200多棵樹變成了6棵樹,居民質疑“為何官方數據和居民統計相差40倍?”黃岡市綠線事業發展中心熊主任解釋,接到12345轉過來的投訴,我們趕到事發現場,由於過於相信物業和業委會的人員,在他們指定地點查看,確定被砍樹木為6棵。

因不斷有居民投訴,7月28日、29日上午,黃岡市綠線事業發展中心兩次派人到現場清點。

“剔除枯樹、雜樹、病樹等,確定被砍樹木為70棵。我們下一步會調查,弄清違法主體,隨後要求恢復原貌,栽種相同規格的樹木,違法案卷移送黃州區執法局進行處罰。”熊主任告訴極目新聞記者。

被砍的樹木(受訪者供圖)

湖北漢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熊真平認為,如果物業企業未經批准,擅自砍伐小區綠化樹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業主對該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小區業委會也可代為行使相關權利,以維護業主公共部分權益。另外,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條和《湖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二十條均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如確實需要砍伐居住區綠化樹木,必須經當地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否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大小,物業企業及侵害者或將受到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如綠化行政和城市管理等職能部門不作為或者濫作為,也將涉嫌瀆職或濫用職權行為,將會受到黨紀處分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極目新聞記者王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