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廣水市檢察院通過精準監督、協同發力,成功促使拒不執行判決的陳某金全額履行40萬元執行款,以實際行動彰顯了司法權威,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至2015年,陳某金因承包工程先後向陳某翠、陳某紅借款30萬元並約定利息。工程結束後,陳某金未履行還款義務,陳某翠、陳某紅遂將其訴至法院。在法院執行過程中,陳某金拒不執行。針對這一惡劣行徑,廣水市法院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2024年9月27日,公安機關立案並對陳某金刑事拘留,10月4日提請逮捕。廣水市檢察院審查後,于10月11日依法批准逮捕。

“打擊拒執是手段,執行到位才是目的。”廣水檢察院依託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提前介入案件,引導公安機關固定證據、制定偵查計劃,並多次對陳某金釋法説理,闡明拒執的法律後果。在法律威懾下,陳某金終於轉變態度,10月25日,其前妻向法院執行賬戶匯款4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即便執行款到位,檢察院仍堅持追責。鋻於陳某金的惡劣行徑,該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提起公訴,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適用緩刑。

為破解“執行難”的問題,廣水市檢察院與法院建立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與刑事立案監督的銜接機制、常態化聯席會商機制,暢通拒執罪線索移送渠道。借助檢警協作機制,積極向法院民事執行、刑事審判領域延伸,通過審查法院移送的拒執罪的案件線索,適時開展調查核實,統一拒執證據與法律適用標準,形成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工作合力。

“懲治‘拒執’犯罪不僅關乎當事人合法權益,更是夯實司法公信力根基的關鍵所在;不僅是捍衛法律尊嚴的重要防線,更直接影響社會信用體系的良性發展。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法者感受公正,是新時代檢察機關肩負的時代使命。”廣水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化成説道。(通訊員:柯婧男)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