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河湖長體系動態管理工作要求和《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規定》,結合近期省領導職務調整情況,省政府將省委、省政府領導擔任省級河湖長及其聯繫單位情況向社會公告,共有17名省委、省政府領導擔任省級河湖長,16個省直部門擔任省級河湖長的聯繫單位。

據了解,自國家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湖北已全面建立了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總河湖長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了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體系,河湖長責任範圍覆蓋所有江河、湖泊,以及重點水庫、渠道和重大引調水工程幹線。各級河長湖長帶動引領各部門每年巡河湖超百萬人次,協調解決了一大批涉河湖問題,“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和”的河湖畫卷正徐徐展開。

一、省總河湖長

王忠林    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殿勳    省委副書記、省長

二、省副總河湖長

諸葛宇傑  省委副書記

黎東輝    副省長

三、省級河湖長及聯繫單位

(湖北日報記者艾紅霞、通訊員劉超、實習生汪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