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從湖北省南漳縣市場監管局獲悉,該縣近日當庭審理、當庭合議、當庭裁決首起發明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該案的審結,標誌著山區縣智慧財産權行政保護工作邁出突破性一步。

這起發明專利侵權糾紛案,涉及湖北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與湖北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的一項農業栽培技術。因此案技術認定複雜、比對難度大,獲取專業技術支援渠道有限,案件辦理之初便面臨“起步即攻堅”的難題。
面對挑戰,南漳縣市場監管局(智慧財産權局)辦案人員深入研究《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等法規條文,反覆推敲技術特徵和比對要點,在有限條件下構建起專業審理框架。為確保程式公正無虞,該局邀請縣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全程參與監督。
庭審現場,主審員宣讀庭審紀律與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圍繞當事人身份核實、專利法律狀態和權利要求保護範圍、侵權事實認定等核心問題逐項核查;請求人當庭舉證,從技術特徵到侵權事實,條理清晰陳述主張。雖被請求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缺席,但審理組仍嚴格遵循“以事實為依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按程式規定執行缺席審理,對證據合法性、關聯性逐一審查,並在經過專利技術比對、現場辯論、合議後,完成了此案審結。
南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休豪表示,此案採用“審理—合議—裁決”模式當庭審結,既發揮了行政裁決高效便捷的優勢,又通過全程透明化操作保障了當事人權益。下一步,將以此次案件為起點,持續完善智慧財産權行政保護機制,為優化營商環境和縣域經濟高品質發展注入法治動能。(通訊員:王倩、吳艷濤)
(審核: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