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您店裏這些麵包的配料表還含有脫氫乙酸鈉嗎?”“早就不敢用啦!市監局來查過了,培訓也參加了,違法的事咱不能幹!”近日,當湖北省南漳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幹警再次走進這家因銷售含禁用添加劑麵包被點名的店舖時,店主回答得乾脆利落。

變化的起點,要追溯到三個月前的一次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行動。

當時,南漳縣檢察院深入縣域多家超市、麵包蛋糕店實地走訪。他們發現,部分店舖銷售的麵包、糕點等食品配料表上,赫然標注著“脫氫乙酸鈉”。

脫氫乙酸鈉作為防腐劑,過去廣泛用於面製品,但新研究顯示其長期攝入可能危害健康。今年3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24)明確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用於麵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等食品中。然而,部分問題食品仍在貨架上流通。

面對關乎千家萬戶餐桌安全的重要問題,南漳縣檢察院迅速制發檢察建議,直送相關行政部門,闡明問題的嚴重性和整改的緊迫性,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本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其及時查處食品經營主體銷售含有脫氫乙酸鈉成分的麵包、糕點、焙烤等製品的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相關職能部門收到建議後,迅速成立專班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印發了《南漳縣食品生産加工環節添加劑使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城鄉接合部批發市場、校園周邊糕點店、麵包房等重點區域,對全縣範圍內的大型超市、食品生産經營者、小作坊等主體開展拉網式排查。短時間內,縣域範圍內標注或疑似含有脫氫乙酸鈉的問題食品被有效清除,實現了動態清零。同時,為強化源頭預防,南漳縣還組織轄區27家食品批發經營企業進行新國標專題培訓,幫助企業樹牢安全底線,共築食品安全防線。(通訊員:徐京、韓信羽)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