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遊戲賬號賣了還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偷回來?這種將虛擬財産當“提款機”的“空手套白狼”行為,已觸犯法律紅線。近日,湖北省隨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出售遊戲賬號並惡意“找回”的案件。

2024年6月10日,陳某某下載並註冊了S公司所屬的“交易遊”APP,後將自己精心培養的王者榮耀遊戲賬號以719元的價格挂售給平臺。錢款到賬後,陳某某卻通過手機QQ平臺申訴找回已售出的賬號。為逃避責任,陳某某不僅刪除了“交易遊”APP,還將手機設置為拒接陌生人來電,企圖切斷與平臺的所有聯繫。

首次得手後,陳某某開啟“瘋狂賣號”模式。短短十余天內,他將同一賬號又分別售予另外三家平臺,每次交易後立即申訴找回賬號,共騙取四家公司共計2637.25元,所得錢款被其揮霍一空。

2024年6月19日,S公司在賬號巡查時發現此前購入遊戲賬號的綁定手機號竟被重新更換為陳某某名下號碼。多次聯繫無果後,S公司迅速委派專人根據陳某某曾經提供的戶籍資訊找到陳某某家中,當面要求其對違規行為進行賠償並報警。10月18日,隨縣公安局以涉嫌盜竊罪對陳某某立案偵查。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經檢察官釋法説理,陳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並賠償損失取得諒解。“陳某某將已售賬號權屬轉移後惡意‘找回’,實為秘密竊取他人(企業)合法財産,符合盜竊罪構成要件。”檢察官指出。鋻於其具有自首、初犯、自願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諒解等情節,隨縣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但不起訴不意味著不處罰。隨縣檢察院通過行刑反向銜接機制,將該線索移送並建議公安機關對陳某某給予行政處罰,協助做好該案的“後半篇文章”。最終,陳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並罰款800元,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了應有代價。(通訊員:彭韜、周雨欣、陸雲秋)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