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隨州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某買賣合同糾紛案當事人任女士專程向該院寧丹源法官團隊贈送了一面印有“耐心調解化糾紛情理交融暖人心”字樣的錦旗,一場橫跨7年的石材貨款糾紛圓滿落幕。

隨州市隨縣吳山鎮被譽為“中國花崗岩之鄉”,石材産業興盛。2018年,任女士向劉先生供應黃金麻石材,雙方口頭約定完成多筆交易後,劉先生拖欠9萬餘元貨款未付。多次催要無果,任女士于2025年1月起訴,案件上訴至該院後由速裁團隊承辦。
承辦法官寧丹源研判發現,雙方係長期合作的商業夥伴,雖爭議金額不大但僵持多年。“石材行業重信譽,或許能以調解化解矛盾。”首次調解時,劉先生情緒激動:“關係這麼好卻突然起訴,何況貨有品質問題,最多給一半!”任女士則堅持:“品質問題當時未提,欠款至少付80%。”
法官從證據和訴訟風險入手,向劉先生指出“已簽收使用的石材主張品質瑕疵需充分舉證”,又向任女士説明“調解要兼顧權益與執行效率”。一番疏導後,劉先生同意支付70%貨款,任女士讓步,“再加 5000元但需一次性付清”,雙方約定擇日簽協議。
5月16日簽訂協議時,劉先生突然提出“五天后付款”,任女士當即表示“不簽了”。法官給劉先生算“信譽賬”:“做生意講誠信,別因小事影響口碑。”最終,劉先生當場支付全部調解款,雙方簽署協議。
“口頭交易一定要留痕。”法官特別叮囑,“發貨單、驗收記錄等都要保存,避免糾紛無據可查。”任女士感慨:“這不僅是結了舊賬,更給以後交易上了法治課。”
寧丹源法官表示:“調解需引導當事人算清法律、經濟、信譽賬,用‘交易習慣+行業規則+司法保障’的複合解法,才能實現最佳解紛效果。”(通訊員:李海波、任驪、楊嫻)
(審核: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