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何店人民法庭深耕“交通事故特色法庭”職能,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抓手,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理念,創新推出“座談破冰、協商和解、高效履行”三步調解法,為交通事故糾紛化解注入司法動能。近日,該庭成功處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滿某某與被告李某某、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隨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李某某駕駛一輛輕型廂式貨車與滿某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發生相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及滿某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某負全責。李某某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在被告保險公司處投有交強險和商業險。原告就本案的損失與被告多次協商未果,訴訟請求賠償各項損失8萬餘元。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迅速組織滿某某、李某某及保險公司三方座談。引導保險公司説明賠付標準,聽取滿某某陳述治療壓力,結合證據明確責任與賠償依據,消除雙方對立情緒。採用“背靠背”溝通,向保險公司強調企業責任與訴訟風險,勸導滿某某理性評估訴求。經多輪協商,保險公司將賠付額提至6萬元,滿某某放棄其他訴求,雙方達成調解。保險公司15日內完成 6萬元賠付,滿某某獲賠後致謝,保險公司亦認可調解實現“雙贏”,既履行社會責任,又避免訴訟成本。
近年來,何店人民法庭針對交通事故案件特點,建立“快立、快調、快結”機制,通過“一站式”司法服務減少當事人訴累;同時,聯合村社、司法所、保險機構構建多元解紛網路,推動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這種高效、低成本的解紛模式,既保障了群眾合法權益,又為企業減輕了涉訴負擔,為轄區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通訊員:聶香)
(審核: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