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撫養權爭奪往往是撕裂家庭的“最後一道傷”。但在湖北省隨州市隨縣人民法院厲山法庭,一場特殊的調解讓破碎的婚姻裏照進了完整的愛。

近日,該法庭法官馬皓月撥通了一起離婚案件當事人的電話,回訪雙方離婚後共同撫養女兒的情況,聽筒裏傳來了當事人輕鬆的笑聲:“輪流撫養後,孩子反而更開朗了,我們也學會了‘換種方式’愛她。”

2025年初,張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離婚。庭審中雙方均對離婚沒有異議,但在女兒的撫養權問題上,雙方均表達了想要撫養孩子的強烈意願。雙方在撫養孩子的問題上態度堅決,均不肯放棄撫養權。

面對雙方激烈的爭執,承辦法官馬皓月敏銳地察覺到,這爭執背後是對孩子的共同關愛。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馬皓月深入與雙方溝通,了解到二人撫養能力與條件相當,且現居地處於同一區域,無論孩子跟隨哪一方,以後的生活和教育條件都不受影響。

“既然雙方都有撫養能力,又住在同一個地方,為何不試試輪流撫養?既滿足你們雙方對孩子的關愛需求,又為孩子創造完整成長環境。”馬皓月繼續向雙方釋法説理道:“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可以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

雙方在馬皓月的引導下逐漸冷靜,意識到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雙方的愛。最終,二人在法院的主持下,鄭重簽署調解協議,約定二人輪流撫養孩子,以一年為期進行輪換,在不影響孩子正常學習生活的前提下,雙方均在對方撫養期間享有探望權。至此,這場撫養權爭奪戰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通訊員:任驪、謝鳳雪)

(審稿人: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