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到府換U幣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案。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艾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判處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這起案件的辦理,是該院維護當地營商網路環境的重要舉措。
2024年9月,被害人劉某遭遇精心設計的網路詐騙陷阱。上游詐騙分子楊某以虛擬身份添加劉某QQ,偽裝成投資理財“專家”,稱有“穩賺不賠”的內部消息,因自身不便操作,誘導劉某幫忙投資。劉某在其“指導”下,看著投資網站逼真的産品與走勢,賬戶不斷顯示高額收益,逐漸放下戒心,主動要求參與投資。
註冊賬號後,因網站需用虛擬貨幣USDT(U幣)投資,劉某按楊某建議找“U商”換幣。每次線下交現金後,賬戶金額看似增加,劉某便不斷加大投入,8天內通過取現換 U幣“充值” 110萬元。直到提現時,才發現賬戶的錢只是詐騙分子隨意操控的虛假數字,遂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與劉某線下換U幣的艾某、方某並非正規“U商”,而是上游詐騙分子的“車手”。2024年8月,方某通過境外聊天軟體結識上線,拉攏同鄉艾某等人組成換幣團隊。他們先購買U幣,按指令到指定地點將幣轉給上線,拿走現金,每兌換一個U幣獲利0.2 - 0.6元。即便發現客戶被騙,仍為利益繼續作案。
2024年11月,方某、艾某被抓獲。經查,一個多月間,他們轉出近50萬個U幣,非法獲利18萬元。今年2月,案件移送曾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3月提起公訴。4月8日,法院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艾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通訊員:李鑫鑫、耿潔琳)
(審稿人: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