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村民因糾紛産生爭執,其中一人在爭執中突發疾病死亡。近日,在棗陽市檢察院檢察官和當地綜治中心調解員的見證下,雙方達成賠償諒解、握手言和,這場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

老張和老王(均為化姓)同村,兩家稻田相鄰,但沒有明顯的分界線。2024年9月的一天,雙方為收割機是否越界收割産生矛盾,爭執升級併發生了肢體接觸,後老張突然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經司法鑒定,老張的死亡原因為重度冠心病,生前糾紛與損傷、死亡之間為輕微因果關係,參與度僅為10%。儘管如此,死者家屬提出的賠償要求遠超老王的心理預期,雙方在賠償數額上陷入僵局,矛盾一時難以化解,案件引發的信訪風險逐漸顯現。

承辦檢察官經詳細查看案卷材料,敏銳地意識到這起案件不僅涉及法律問題,更是一場需要用心化解的鄰里矛盾。一方面,死者家屬情緒比較激動,認為老王的行為直接導致了老張的死亡,要求老王進行高額賠償;另一方面,老王則認為自己的行為與老張的死亡結果之間關聯度不大,對死者家屬的賠償要求難以接受。

為了有效實現既解法結又化心結的目標,棗陽市檢察院成立了由包案院領導、承辦檢察官、控申部門人員組成的聯合化解專班,通過與當地綜治中心及村組溝通、實地走訪村民,全面了解雙方家庭情況和前期調解情況,並與前期參與調解人員聯合研判。

檢察機關化解專班與當地的專職調解員多次前往死者家中,從法律層面、情理角度向死者家屬釋明案件的法律後果,引導其理性看待該案件的過程及結果。

經過多輪釋法説理和矛盾疏導,死者家屬同意適當降低賠償要求,老王也認識到自己存在一定過錯,願意賠償、補償死者家屬。近日,在檢地聯合見證下,兩方達成賠償諒解協議、握手言和,該案中的矛盾糾紛得到圓滿化解。(通訊員:程娟)

(審稿人: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