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隨州一位李先生發現自己身份證丟失之後,身份資訊被冒用註冊了公司,由於他要辦理低保,被“老闆”一事對他造成了極大困擾。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得知後,積極受理,通過查閱冒名登記行為涉及的檔案材料、詢問公司相關人員或利害關係人等方式,進行詳細調查,並根據需要徵詢公安、稅務、金融等相關部門意見,對李先生的企業依法進行撤銷登記工作。

因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只進行形式審查,實踐中,出現不少個人身份資訊被冒用進行商事登記的案件,不僅侵害了被冒名人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若相關市場主體和人員無法聯繫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記機關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時間、登記事項等,公示期為45日。若公示期內,相關市場主體及其利害關係人未提出異議,登記機關有權撤銷該市場主體登記。在辦案實踐中,鋻於部分冒名登記案件的申請人因客觀原因難以提供如身份證遺失證明、報警回執等證據,且涉案市場主體多無經營行為且無法聯繫,基於上述規定,隨州市市場監管局推定冒名登記事實成立,並建議行政審批部門作出相應決定。

治理“被老闆”是一項系統工程。據介紹,隨州市市場監管局將在實踐中積累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辦理流程,聯合公安、法院等部門,加強身份核驗和資訊共用制度建設,從源頭防範身份資訊冒用盜用亂象的發生。(通訊員:戴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