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經銷商李某甲沉迷于購買體彩和在境外網站賭球,騙取多家公司購車款178.4萬元。經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某甲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並處罰金,同時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歸還被害單位。
這一案件不僅給企業帶來鉅額損失,也對當地營商環境造成了負面影響。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此案過程中,全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守護良好營商環境。
某公司銷售人員李某乙通過合作夥伴結識了汽車經銷商李某甲。2023年3月,李某甲聲稱其名下的四川B公司要訂購2台專用汽車,在李某乙的促成下簽訂了購銷合同。同月,2台車被送至合同約定地點,李某甲出具了收條。
催要車款時,李某甲均以買家未付款為由拒付。2023年4月,李某乙通過多方查證,發現李某甲在提車當日就已低價將2台車賣出,且收到了車款。原來,負債纍纍的李某甲找李某乙買車,並不是為了從中賺取差價,而是打起了購車款的主意,所有車款被其用於償還債務和賭球。2023年6月,李某乙到派出所報警。
究竟是合同詐騙還是合同糾紛?曾都區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李某甲多次故技重施,在負債纍纍且無力償還的情況下簽訂合同,將收取車款用於賭博、還債和揮霍,無實際履行能力和誠意,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涉嫌合同詐騙罪。
去年7月,曾都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李某甲提起公訴。通過該院一系列行動,有力打擊了此類破壞營商環境的犯罪行為,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修復被破壞的營商環境秩序,讓企業能夠在一個更加安全、公平、有序的環境中開展經營活動,增強了企業投資和發展的信心。(通訊員:李鑫鑫、王江傑)
(審稿人:韓奇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