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在湖北隨州訂購了一輛平板拖車,從年前拖到年後,各種理由不退押金也不交車。近日,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爆料平臺收到網友王先生的投訴。
王先生介紹,他是河北人,平時靠開拖車維生。2025年1月中旬,他在一家視頻平臺刷視頻時,看到用戶名為“雞汁包”的用戶發佈的一些平板拖車資訊,便留言詢價。

互加微信後,對方告訴他,他們是湖北鼎宸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宸公司)的銷售人員,屬於工廠直銷。包上牌上稅上保險,付了定金年前馬上就可以提車。對方還給王先生發了一張闔同,約定這輛重汽王牌底盤的拖車價格為9.5萬元,訂金1萬元,上戶前一次性付清尾款。
1月18日,王先生按照對方提供的鼎宸公司對公賬戶付款未成功,並提示交易有風險。對方告訴他,“年底買車的多,限額了”,建議直接轉到“公司財務錢程程”的個人賬戶。
付款到錢程程賬戶後,王先生通過銷售加上了“專用車源頭廠家周172********”的微信,對接提車事宜。極目新聞記者在他們的微信聊天截圖中看到,1月22日,王先生催促“客戶裏我是最著急的,因為年後開工的話沒有車用耽誤幹活”,對方回應儘快交付。

這樣催了好些天,一直到春節,王先生也沒催來提車的消息。一直到2月中下旬,王先生發現不對勁。對方説不能包上牌上保險,需要再付費。已經耽誤開工的王先生無奈之下提出退款,對方一再推託。“一會説明天退,一會又找別的藉口”。
於是,王先生便向極目新聞尋求幫助。

2月27日,記者聯繫到鼎宸公司一自稱姓馬的負責人,該負責人稱,銷售人員不是他們公司的,誰賣的車找誰。
3月13日,曾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極目新聞記者出具一份情況説明,大致內容為:1萬元定金,王先生並未付到鼎宸公司對公賬戶,而是轉給了銷售人員周某個人,周某不是鼎宸公司員工,周某的銷售行為屬於個人行為,建議王先生報警處理。可他報警後,警方讓他來隨州處理,因擔心再上當受騙,他沒來隨州,此事一直也沒了下文。
對此,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胡雯瓊律師認為,周某讓王先生誤以為其為“鼎宸銷售人員”,後又以湖北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經核實該公司為虛構公司)與王先生簽訂了汽車銷售合同並收取了1萬元。周某的行為已涉嫌合同詐騙罪,王先生可以以詐騙罪向湖北隨州警方提交《刑事控告書》,附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文件,要求警方以合同詐騙罪立案偵查,凍結周某賬戶追贓。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48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王先生除刑事控告外,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合同,並要求周某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記者 周萍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