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一拘了之”局面,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拘留所充分發揮監管職能和主場優勢,將矛盾排查化解作為監所常態化工作之一,近日該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尋釁滋事引發的社會矛盾,有效維護了轄區社會和諧穩定。

11月19日14時許,保康縣黃堡鎮文某酒後竄至其家附近一橋梁施工工地,以工程存在品質問題用釘錘敲砸橋面,後被工地施工人員王師傅發現制止。文某以王師傅不該管閒事為由對其辱罵,並用釘錘將其頭部打傷。案發後,文某因尋釁滋事被保康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並於11月22日收拘于保康縣拘留所。

入所後,文某情緒激動,拒不配合管教。管教民警迅速對其進行深入了解和評估分析。文某家境貧寒,本人患有高血壓和痛風,其子患有精神疾病,妻子多年前離家出走,至今未歸。文某經常嗜酒無度,醉酒鬧事,在當地造成一定的惡劣影響。

“若不在收拘期內因案施策、解開心結,日後很可能會發生性質更加惡劣的事情。”管教民警綜合文某的特殊情況,通過反覆宣講法律法規,安排駐所醫生進行心理疏導,使其態度有所緩和,並針對他的病情給予治療,幫助其緩解身體和心理的雙重不適。同時,管教民警與所轄黃堡派出所和村委會取得聯繫,借助辦案民警、村幹部人熟情況熟,便於開展矛盾化解工作的特點助力調解。

經過前期精心準備,11月底,管教民警召集辦案民警、鎮綜治辦和村幹部一起,將文某帶到調解室就地化解。“通過多次做工作,受害人王師傅對你表示諒解,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等你出所後,村裏會幫你申請低保,以解決你的實際困難。”“都是我情緒失控做出的過激行為,我以後再也不酗酒鬧事了,一定會積極面對生活。”

至此,一起因尋釁滋事可能引發的個人極端案事件成功化解在了拘留所內。(通訊員:歐陽智慧、任勝男)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