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隨州市隨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為電商提供刷單、刷好評服務的案件,對刷單平臺曾某某等四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七十萬至四百五十萬不等;對網路商家吳某某等三人以虛假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至四萬元不等,同時追繳七人全部違法所得。

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等四人違反國家規定,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以營利為目的,通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發佈虛假資訊等服務,並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情況下,以虛構交易等方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該四人的行為均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且情節特別嚴重,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吳某某等三人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該三人行為均侵犯了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均已構成虛假廣告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部分電商為獲取短期利益,採用“刷單炒信”的方式,製造虛假好評和高銷量,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法官提醒,在電商經營中應當秉持誠信理念,恪守法律底線和商業道德,以合法手段和途徑提升産品銷量,以過硬的品質和服務獲得消費者好評,才是經營正道。(通訊員:李海波、張妍)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