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隨州市民政局日前印發通知,開展社會組織名稱不規範集中整治。
整治重點包括社會組織登記多個名稱、名稱未冠行政區劃名或冠名不規範、名稱中無字號或字號與所屬行業混淆的、地方社會組織名稱中含“中國”“全國”“中華”“國際”“全省”等字詞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等問題進行整改。
隨州市民政局要求,名稱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要迅速啟動整改工作,今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拒不整改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
據悉,《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要求社會組織名稱應該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準確反映其特徵,具有顯著識別性。
此次集中整治,對社會組織名稱符合施行前規定的,可不糾正,以引導規範為主;對既不符合施行前規定也不符合《辦法》規定的,嚴格依法依規予以糾正。
隨州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社會組織名稱不規範集中整治,有助於保護社會組織合法權益,增強社會組織的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助力優化營商環境。(通訊員:熊勇)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