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廣告宣稱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就能賺錢,事實是不僅賺不到錢,還會因為涉嫌“幫信罪”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近日,隨州一名男子就因為出租、出借銀行卡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7月16日,李某因手頭拮據在網上搜尋到可以出借銀行卡獲利的廣告,並按照廣告上提供的聯繫方式添加了一陌生男子為微信好友。然後對方稱需使用他的銀行卡用於接受款項並且對外轉賬,並承諾給予他相應的好處。李某一口應承下來,將自己招商銀行卡的資訊提供給對方,並全程配合對方進行支付認證。期間受害人許某某向李某名下的招商銀行卡轉賬49800元,而後這筆錢在李某的配合下迅速被嫌疑人取走,僅留下1800元作為李某的好處費,受害人許某某被騙錢財因此被迅速轉移。
事後,李某感覺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于次日主動向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區分局南郊派出所投案自首。經辦案民警詢問,李某對自己非法出借銀行賬戶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辦案民警已于7月17日給予違法行為人李某行政拘留三日並處罰款二千六百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沒收其違法所得一千八百元。
隨州曾都公安溫馨提示:不要非法出租、出借銀行卡、電話卡,否則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後,最終自己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