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漳縣行政機關採納了南漳縣檢察院建議:縣公安局對余某某、程某某等人作出吊銷駕駛證處理;縣交通運輸局對全縣範圍內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進行了梳理和排查。

去年年底,南漳縣檢察院行政檢察辦案組接收到大數據推送的72條可能涉及未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未按照規定登出駕駛證的案件線索。

經調查核實,確實存在部分交通肇事、危險駕駛類犯罪人員應當被吊銷駕駛證但公安機關未依法吊銷的,以及部分已被吊銷駕駛證的或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交通運輸部門未依法登出從業資格證的情形,該院共計篩選出50條有效線索。

駕駛員為何會“帶病”出行、上崗?在全面梳理案件後,承辦檢察官發現,公安交警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之間存在資訊共用壁壘,資訊不能及時接收並做相應處理。

今年6月,南漳縣檢察院與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會簽了《關於在道路運輸領域建立協作機制的意見(試行)》,意見明確了各方從線索移送到協同化解爭議等各方面的職責,打破了資訊共用壁壘,共同推進綜合治理、溯源治理。

“在大數據監督模型的幫助下,辦案就像治病,由大數據模型做‘全身體檢’查出病灶,再開出檢察建議這一‘處方’,最後建立機制保長效,真正做到藥到病除。”南漳縣檢察院行政檢察辦案組分管領導李智勇説。

隨著數字檢察的發展,幹警們的“數據思維”不斷強化。今年以來,南漳縣檢察院行政檢察辦案組已應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辦理19件案件,發出19份檢察建議,督促3家行政單位依法履職。

(通訊員:尹周航、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