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紅“王媽”所在公司武漢荒野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荒野文化”)因“大小周、自備電腦、近兩年社保人數為0”等問題引發大量關注。

5月26日,該公司曾發微網志回應此事,但相關爭議一直未平息。28日,該公司再次發佈聲明,解釋澄清近期的爭議問題及改進措施,並向員工、網友和粉絲道歉。

多名MCN公司的主播、運營、編導等員工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行業內單休和調休較為普遍。有編導表示,每天晚上十二點直播結束後,還要對當日直播進行復盤,這導致自己作息很不規律。

有律師表示,大小周或彈性工時不是逃避加班費的手段,只要超出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就應該支付加班費。

從業者:

行業內單休和加班較為普遍

前程無憂發佈的《2024職場人理想休假調查》數據顯示,週末雙休落實率不足70%。

在北京做過多年電商主播的辰宇告訴記者,他當時是每月休息四天,每天工作時間是下午2點到晚上12點,直播則是下午6點到11點。團隊都是圍繞他這個主播來工作,所以團隊中的大部分同事作息時間都和他保持一致,只有商務等崗位為匹配客戶時間會執行正常上下班時間。

“基本都是單休,聽到哪家公司雙休,我們都會感慨一句厲害了,這公司真牛。”辰宇説。

辰宇介紹,一旦遇到“6·18”等促銷活動,他們會全員取消休息,從5月下旬“6·18”活動啟動一直工作到6月18日,這期間直播會增加到兩場,上班時間也會提前到上午。等到“6·18”活動結束,才會全員放假休息三四天。

小李在某頭部電商直播平臺擔任短視頻編導,上班時間是下午2點到晚上10點,她和北京的同事都是雙休,杭州同事則是單休,“杭州同行基本都單休”。

小李負責賬號的直播時間是下午5點到晚上12點,但其工作並不需要和直播完全綁定,只需拍攝一些直播中的商品視頻并剪輯發佈,如果能提前完成也可以在晚上10點前下班,不需要打卡。

“直播結束後,所有人都需一起開復盤會。我雖然下班回家了,但還是要線上參會復盤。有時直播出現一些問題,拖延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我可能要等到一點開會,開完就兩點了。”小李稱,這個作息讓她生活很不規律。

一名短視頻公司的製片稱,項目多時,他們加班非常普遍,不同工種會在項目進展到自己負責的階段時加班。“比如初期導演磕腳本加班,前期製片找場地道具堪景加班,攝製時執行加班,拍完後期加班”。

記者以電商運營等崗位在招聘平臺搜索,發現大量MCN公司在崗位描述中提到,“此崗位單休或大小周,介意勿擾”,其中不乏無憂傳媒、交個朋友等知名公司。5月29日,記者在招聘平臺上看到,荒野文化在六個崗位招聘資訊中均明確雙休。

MCN發展迅猛

員工稱內卷嚴重 保障不足

克勞銳發佈《2024克勞銳中國內容機構(MCN)行業發展研究白皮書》報告顯示,2023年中國MCN機構的註冊公司數量超2.54萬家。

艾瑞諮詢與天下秀聯合發佈的《2023年中國紅人新經濟行業發展報告》中預測,2025年,我國紅人新經濟關聯産業市場規模有望突破8萬億。其中還提到,網際網路技術的快速迭代促使紅人新經濟生態蓬勃發展,涌現了大量短視頻、直播等內容平臺和MCN等服務類機構,直接和間接創造了包含紅人、運營、策劃、交易等産業鏈上下游的多種就業方式。

網紅“王媽”所在公司的短劇賽道,近兩年同樣發展迅速。獵聘大數據研究院數據顯示,1月至3月中旬,短劇相關行業的新發職位較去年同期呈現上升趨勢,平均招聘年薪為17萬元,較去年同期略有提升,但年薪10萬元以下的職位佔比約1/3。

行業迅速發展,但員工權益保障不足的現象在行業內並不少見。

多名主播告訴記者,主播與企業簽訂的是經紀合約,收入按照直播收益分成,企業並不會給他們繳納五險一金,雙方也不存在勞動關係。一名離開杭州回到老家的電商主播表示,做主播壓力很大也沒有太多保障,新主播很多隨時可以被取代,一旦業績不好主播就得重新找工作。

短視頻編導小李説,他發現很多同事是降薪來到這家公司,因為收入構成是底薪+分成、獎金等,HR會給大家描述一個非常高的年薪,並壓低底薪,但實際上那個年薪很難達成。小李介紹,他們的獎金會與直播間銷售成績直接相關,但獎金分配到他們短視頻運營部門,還要看爆款內容數量來分配給每個人,所以和每個同事之間都有競爭關係,要相互內卷。

主播辰宇則認為,這行有其特殊性,單純稱之為加班和內卷並不準確。“每一個人的收入跟直播成果直接相關,大家都是很主動自發地去投入。”

律/師/説/法

彈性工時不是不給加班費的理由

北京實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晶認為,不能單純的從單休、大小周和彈性工時來確定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而要看實際工作時長。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只要不超過這個時間,單休或者大小周也不會被認定加班,但超過這一時間,勞動者可以主張加班費,獲得賠償。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李晶也提到,彈性工作制下,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易計算,需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來確認,通常依賴於考勤記錄、工作記錄等證據。

勞動者在主張加班費時,勞動者應承擔舉證責任,應當提供充分的證據,如考勤記錄、工作記錄等,證明加班事實的存在。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姚均昌律師提到,除非是在勞動局進行不定時工時的備案,不然彈性工時無非就是上下班時間一到兩小時的彈性,並不影響加班認定。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彈性工時、週末上班,只要超出勞動法工作時長的限制,都會被認定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