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購車“訂金”“定金”七日無理由退款有了標準化的操作規程。4月16日,我省率先發佈《湖北省“購車七日無理由退訂(定)”承諾服務指引》。

該《服務指引》明確,購車七日無理由退訂(定)是指消費者線上上線下支付購車意向金、誠意金、預付金等預付性質的款項以及定金後,可以按照經營者承諾的時限申請退訂(定)金,且無需説明理由,承諾的時限不少於七日(含七日);為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向消費者作出退訂(定)承諾的汽車商品範圍應屬常規汽車商品,消費者訂購個性化定制汽車商品,或主動放棄該服務,則不享受相關服務;消費者委員會(協會)應當建立屬地“購車七日無理由退訂(定)”承諾名錄庫,並實行動態管理。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淩分析,該服務指引兼顧了汽車銷售商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方面,落實退訂(定)政策,優化售後服務,能消除消費者購車下定的後顧之憂,實現買賣雙方共贏,服務消費品以舊換新,增強大宗消費動能;另一方面,越來越多汽車銷售商加入無理由退訂(定)服務,能夠倒逼經營主體提升産品品質和服務口碑,促進汽車消費市場良性迴圈。

去年11月,我省在黃石試點推廣汽車七日無理由退訂(定)承諾服務,今年3月在武漢市洪山區、經開區等地推廣。目前,已有多位湖北消費者享受到了無理由退訂(定)服務。目前全省共有110家汽車銷售門店參與活動。年內,這項服務將推廣至全省。

(記者汪子軼、通訊員胡翠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