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障各類企業公平競爭 湖北省財政廳出臺 持續優化政採營商環境15條
3月22日獲悉,省財政廳日前發出通知,持續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包括促進公平競爭、提升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優化法治環境四大類15條。
促進公平競爭方面,通知要求保障市場主體自由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保障各類企業公平競爭,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保障代理機構依法從業。推進政府採購統一大市場建設,不得實施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行為。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規模、成立年限、投資者國別、産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等,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
提升透明度方面,要求落實政府採購意向公開,加強政府採購需求管理,及時完整公開政府採購資訊,加快政府採購數字化轉型。預算單位應當隨部門預算公開同步公開本年度政府採購意向資訊,方便供應商提前了解。預算執行中新增調整採購項目應當及時公開採購意向,原則上不得晚于採購活動開始前30日。各地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一個賬號、一個CA證書就能參與全省的政府採購活動,實現全省“一網通辦”。
降低交易成本方面,要求合理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規範政府採購保證金管理,加快政府採購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推進政府採購合同融資。政府採購項目不得收取除履約保證金外其他沒有法律依據的保證金,不得將到期應退回的履約保證金轉為品質保證金。支援企業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鼓勵採購人免收或少收履約保證金,做到目錄清單之外無收費,及時清退應退未退的沉澱保證金。採購人應儘量縮短採購合同簽訂時間。鼓勵採購人向具備條件的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不低於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對於中小企業,比例適當提高至40%以上。對於滿足條件的,採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資金。
優化法治環境方面,要求加強信用監管、規範公正執法、優化質疑投訴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