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陽高新區法院審理的襄陽市首例智慧財産權領域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一審宣判,涉案被告人何某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8萬元,追繳違法所得69.7萬元。這是該院涉智慧財産權刑事案件集中管轄以來,受理的襄陽市首例智慧財産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不久前,被告人何某先後出資購買、租用四個域名和四台伺服器,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搭建網站,轉載網路小説供人付費閱讀,共計收取充值付費款項113余萬元,非法獲利97.67萬元。2022年5月,何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後,公訴機關襄陽高新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向該院提起公訴。同時,著作權人以何某的行為給其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為由向我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該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鋻於何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主動賠償被害單位損失並取得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審理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與被告人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已實際履行,原告自願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另行製作了裁定書准許其撤訴。與以往刑事案件判決生效後,智慧財産權權利人再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不同,該案係襄陽高新區法院實行智慧財産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以來,首次在智慧財産權刑事案件中適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最大限度地體現智慧財産權“三合一”審判中審判組織同一、裁判標準同一、裁判結果統一的創新優勢,實現智慧財産權的全方位救濟,提升智慧財産權案件審判質效。


襄陽市高新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智慧財産權審判“三合一”制度的落實和深入,智慧財産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還面臨著規範層面、實踐層面的多重挑戰。今後,該院將不斷提升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水準,有序推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式在智慧財産權案件中的適用,做實法治護航創新驅動這篇“大文章”,為創新創造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丁心栓通訊員:張向輝秦浩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