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新一屆省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作出積極貢獻。

2023工作回顧

加強法規制度供給

審議通過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定7件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

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修改)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辦法(修訂)

湖北省紅十字會條例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禁毒工作的決定

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湖北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修訂)

在審

省本級

地方性法規4件

湖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

湖北省平安建設條例

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

湖北省種子條例

審議批准市州條例、決定16件

武漢市獻血條例

武漢市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

襄陽市古山寨保護條例

黃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條例

十堰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條例

荊州市長湖保護條例

荊門市長湖保護條例

荊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孝感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孝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黃岡市養犬管理條例

咸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咸寧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的決定

隨州市古銀杏樹保護條例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愛國衛生工作條例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選舉任免394人

其中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人員210人次、省人民政府組成人員36人次、省監察委員會成員14人次、法院審判人員69人次、檢察院檢察人員65人次

910人

邀請全國、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97人次,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3次,邀請代表參與執法檢查、調研、視察等活動910人次。

聚焦重點領域監督

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19件,開展執法檢查4項、專題詢問1項,組織專題調研7項。

加強經濟工作、預算和國資、流域綜合治理、民生和社會治理、執法司法等五方面監督。

做好決定任免工作

貫徹落實大力推動先行區建設、大力推動全面實施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等決議決定;指導市州人大常委會審議本地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審議《神農架林區自然生態保護和統籌發展規劃》。

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禁毒工作的決定。率先在全國作出關於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的決定。

發揮人大代表作用

開展“聚力共同締造·代表行動”

全省聚焦“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大主題,各地結合實際選擇510多個小切口,代表參加活動共計20余萬人次,提出意見建議2.6萬條,已辦結2.1萬條。

拓展“兩個聯繫”廣度和深度

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繫省人大代表365名,各專(工)委常態化聯繫專業領域代表146名,實現聯繫基層省人大代表全覆蓋。

將五級代表編成6320個代表小組,定期開展活動。

加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和服務保障

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6件、建議777件。制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5件議案列入立法規劃。

111家單位認真承辦代表建議,所有建議均辦結,代表評價滿意率達到97.8%。

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實踐

全省累計建成7010個人大代表聯絡站、22個省級基層立法聯繫點、10個預算工委基層聯繫點、10個人大財經工作企業聯繫點。

新增1個全國人大基層立法聯繫點,成為全國有雙聯繫點的省份之一。

加強自身建設

紮實開展主題教育。開展黨員幹部“走訪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和專(工)委分黨組形成調研報告74篇,推動解決78件民生實事。

著力提升黨的建設品質。制定持續深化政治生態建設20條措施。

不斷優化工作運作機制。制定(修訂)21項制度規則。

加強人大制度研究宣傳。

2024主要任務

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彰顯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獨特優勢、顯著功效

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開展“回望光輝歷程堅定制度自信——慶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週年”系列活動。

自覺接受省委領導,始終圍繞中心大局開展工作,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持續加強機關黨組、專(工)委分黨組建設。

高品質做好人大工作,展現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的人大力量、人大貢獻

擬制定流域綜合治理決定、智慧財産權促進和保護條例、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等法規20件,安排立法調研項目17件。堅持把流域作為協同協作的治理單元,把都市圈作為一體化發展的關鍵抓手,繼續指導市州圍繞小流域綜合治理、社會治理等開展協同立法,聯合相關省市制定長江船舶污染防治等條例。

擬安排監督項目45項,其中聽取審議實施強縣工程等專項工作報告13件,以及預算和國資相關報告7件,組織新能源與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等專題調研8項,檢查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等4件法規實施情況,結合中小企業促進“一法一辦法”執法檢查,開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專題詢問。

充分發揮人大制度載體作用,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加可感可及、豐富多彩

紮實推進“完善‘兩個聯繫’機制,豐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實踐”重大改革項目。

召開全省人大代表工作會議。持續開展“聚力共同締造·代表行動”。加強代表意見建議辦理。

全面落實關於加強代表聯絡站、基層立法聯繫點建設等指導意見,繼續支援基層開展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制、居民議事試點等多樣化民主實踐。

持續加強“四個機關”建設,確保人大工作永葆生機、充滿活力

加強常委會及機關黨的建設,著力壓實各級黨組織責任。開展深化“四個機關”建設系列活動,以“五個一流”建功先行區。

健全人大工作制度,完善內統外連線制,修訂人事任免工作條例,檢查專委會工作條例實施情況。

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對全局性的重點工作實行主任會議成員共同參與、領銜推進。

堅持上下聯動、同題共答,不斷豐富同市州人大聯動的載體,強化縣鄉人大規範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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