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7萬餘件,結案127萬餘件;湖北高院受理案件2.5萬餘件,結案2.2萬餘件;涉企案件平均審理時長同比下降5.65天……一串串亮眼的數據,印證了2023年全省法院各項工作取得的新進展。

過去一年,全省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加快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在全力服務保障湖北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中展現了司法擔當和作為。

以狠抓案件質效優化營商環境

去年,全省法院以主題教育為契機,圍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12個方面調研重點,統籌確定65項課題,深入群眾和審判一線實地調研,系統梳理案件質效、司法改革等方面問題93個,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137項。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長期未結”“久押不決”案件多的突出問題,制定專項清理工作方案,逐案督辦、每月通報,全省法院一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同比減少1324件,降幅達85.2%。

全省法院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降本增效突破年”專項活動,出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條舉措”,開闢涉企案件綠色通道,推動訴訟全流程提速,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審理時長同比下降5.65天。

湖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將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剛性嵌入審判管理流程,根據評估結果依法選擇適當的辦案時機、手段、方法,努力把辦案對企業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全省法院審結各類涉企案件550311件,案件線上評估率達99.72%。

同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機制,將履行裁判義務的2.1萬餘家企業及時移出失信“黑名單”,為相關企業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等方面掃清了障礙;強化府院聯動機制,全面推行破産預重整制度,審結破産案件560件,通過破産重整盤活資産400多億元,幫助72家危困企業“涅槃新生”。

湖北高院聯合檢察機關出臺《關於共同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指導意見》,在全國率先開展審判階段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為企業優化治理結構、依法合規經營創造條件,經驗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介。

對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落後的3個中級法院、10個基層法院的院長,湖北高院進行了公開約談,向全社會傳遞人民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堅定決心和嚴格要求。

以新發展理念護航先行區建設

湖北高院主要負責人多次提出,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為湖北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加強對發明專利、關鍵技術、新興産業的司法保護,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激發企業創新動力,審結智慧財産權案件16624件,打造智慧財産權爭端解決“優選地”。依法懲治“傍名牌、搭便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知名地理標誌司法保護,助力荊楚農業品牌做大做強。“京山橋米”地理標誌保護案入選中國法院50件典型智慧財産權案例。

湖北高院聯合省智慧財産權局構建“行政調解+司法確認”機制,共建科技創新協同保護“示範區”,推動在工業園區設立289個智慧財産權聯合保護工作站,為企業創新提供貼身司法服務和保障。

完善湖北自貿區司法協作機制,深化“湖北制度型開放法治保障創新基地”建設,襄陽中院自貿片區智慧財産權案件“簡案快辦”模式被國務院作為自貿區改革試點經驗推廣。

堅決扛起長江大保護司法責任,服務保障流域綜合治理,全省法院審結環境資源案件5493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39件。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體系,創新適用“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恢復性司法舉措,與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共建81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基地,促進長江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

以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環資審判工作為契機,湖北高院推動在長江流域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普遍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法庭,不斷完善“1+5+10+N”環境資源審判體系;通過高品質辦好第二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我省法院進一步凝聚了長江司法保護各方智慧和共識。

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支援和監督依法行政,服務法治湖北建設。全省法院審結行政案件22784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設。聯合省司法廳出臺12條措施,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已成為我省行政審判常態。

以高壓態勢兜住民生安全底線

過去一年,湖北法院始終保持對嚴重暴力、涉槍涉爆、制毒販毒、拐賣婦女兒童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高壓態勢,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的懲處力度,管好老百姓的“錢袋子”,守護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兜住民生安全底線。

在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方面,湖北高院聯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從省級層面推動金融司法與金融監管的協同合作,促進糾紛聯調、風險聯防。加大對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懲治力度,並持續做好涉案財産處置和追贓挽損工作,著力化解穩定風險,切實維護金融安全。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省各級法院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積極參與“黨委領導、多元共治”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推動將“萬人成訟率”納入全省法治建設、平安建設考評範疇,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參與創建“無訟村(社區)”2883個,促進基層治理從“化訴止爭”向“少訟無訟”轉變。

通過指導調解、司法確認、駐點設立速裁法庭等方式,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立案前,全省110家法院全覆蓋入駐當地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有效減少了矛盾糾紛成訟。深化與工會婦聯、銀行保險等形成的“1+N”多元解紛模式,共同推進成訟糾紛化解工作。全省法院調解糾紛50.45萬件,調解成功率64.15%。武漢市武昌區法院“訴調對接化解勞動爭議工作法”被評為全國新時代“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

充分發揮司法的外溢效應,有針對性地分析研判類案多發高發的原因,深入挖掘案件背後的深層次社會治理問題,全省法院圍繞房産預售、金融監管、安全生産、網路治理、新業態等重點領域,提出司法建議1465件,採納率96.65%。

湖北高院就預防婚姻家庭糾紛引發惡性刑事案件發出司法建議,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建立家事情感糾紛預防化解和快速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防範相關“民轉刑”案件發生,變末端治理為前端預防。

以為民情懷堅決捍衛公平正義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全省法院去年妥善審理涉教育、就業、醫療、養老、消費、社會保障等案件6.7萬餘件,審結婚姻家庭案件9.6萬餘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教育令596件。

依法保障新業態勞動者合法權益,幫助農民工追回“血汗錢”8.46億元;為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6314.75萬元;深入推進“勝訴即退費”改革,變“當事人申請退”為“法院主動退”,完成線上退費10.05萬筆。

深化執行難問題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健全執行聯動協作、失信聯合懲戒等機制,精準破解“人難找、財難尋”等執行難題;制定出臺嚴管執行隊伍的意見和對執行質效落後法院實行重點管理的辦法,對第一批5家基層法院開展重點幫扶、跟蹤督導,全面提升執行工作水準;嚴格落實執行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執行權監管,堅決糾治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相關做法在全國法院執行工作會上作經驗交流。

深入推進“荊楚雷霆2023”執行行動,重拳打擊逃避、抗拒執行的違法犯罪行為,組織強制騰退1130場,拘留4360人次,依法追究拒執罪384人,營造執行強大聲勢。全省法院首次執行案件執行到位金額723.35億元,執行結案平均用時同比減少23.77天。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務基層治理的最前沿。湖北高院持續推進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在全省新建、改擴建、修繕人民法庭130個,設立巡迴審判點、法官工作室、訴訟服務站1156個,全面構建“庭、室、站、點”四位一體的基層司法服務網路。

全面運作“廳網線巡”立體化訴訟服務體系,探索實施“全域立案”服務,優化“雲庭審+線上調解”解紛模式,切實減輕群眾訴累。全省法院網上立案50余萬件,線上調解20余萬件,電子送達700余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