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結合我省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湖北啟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起底清倉”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將突出問題導向,對清查的問題分類施策,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弱項。

據悉,“起底清倉”行動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隱瞞、不回避、不走過場,主動全面開展起底清查,為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打好整改基礎。專項行動主要聚焦中辦調研報告指出的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問題,歷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問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問題和各級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全面壓緊壓實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的工作責任,推動問題真改、實改、改到位,不反彈。

根據要求,各市(州)及省直有關部門將切實擔負起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改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建立完善清單化管理、一體化推進、全方位落實工作機制,既“治已病”又“防未病”,以重點問題突破帶動整體整改推進。

據悉,專項行動分4個階段。9月至10月上旬為“起底清倉”階段,各市(州)及省直有關部門逐項自查梳理,排查研判,確定問題事項,對已整改銷號出現反彈的整改問題一併分類建立問題臺賬。10月中旬至2024年1月底前為督察檢查階段,根據排查問題清單,分別移交各生態環保督察組,作為督察問題線索開展督察。

今年9月至全部整改結束為問題整改階段,各市(州)、各部門要對照問題清單,對能夠立即整改的,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按原整改方案加速推進整改;對存在需要長期整改或存在普遍性、反覆性的問題,要制定科學的整改目標、詳細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和整改完成時限,持續推進整改,確保整改任務清倉歸零。明年2月底前為總結報告階段,各市(州)及省直有關部門對“起底清倉”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全面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好經驗、好做法,剖析問題不足,不斷完善督察整改制度措施。

各市(州)各部門要加強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起底清倉”專項行動的跟蹤督辦和暗訪抽查,專項行動期間,省直有關部門至少對涉及督察整改任務的市(州)排查情況開展一次現場督導,督導情況及時報送督察辦。同時,各市(州)各部門要加強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分析研究,舉一反三,觸類旁通,認真搜尋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總結經驗,形成制度規範,建立工作機制,通過解決一個問題推動解決一類問題。省直有關部門應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的整改機制,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我省經濟高品質發展。

(湖北日報記者胡弦、通訊員鄭國安、李斌)